各位亲爱的商家:
为规范商家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平台秩序,现将调整《苏宁国际商家管理规范》等规则。
该规则调整于2023年2月28日公示。
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苏宁国际商家管理规范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第五十一条 苏宁易购对商家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商家因一般违规行为被扣分的,累计扣二十四分即限制参加营销活动七天、向苏宁易购支付违约金四千元的处理。 (2)第五十六条 商家收到违规处理通知后七十二小时内,有权提出申诉,并提供具体的申诉请求,理由及证明材料。商家未及时提出申诉的,视为认可苏宁易购对违规事实的认定和处理。 | (1)第五十一条 苏宁易购对商家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商家因一般违规行为被扣分的,累计扣二十四分即限制参加营销活动七天、向苏宁易购支付违约金三千元的处理。 (2)第五十六条 商家收到违规处理通知后7天内,有权提出申诉,并提供具体的申诉请求,理由及证明材料。商家未及时提出申诉的,视为认可苏宁易购对违规事实的认定和处理。 |
苏宁国际商品页面标准规范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第二章 规范概况 一、 商品规范 1、商品发布规范: 1)标题发布规范 品牌(中英文)+来源国家+商品名称+功能/特性+规格(材质/颜色/尺寸/容量)+ 海外直供; (2)1.4字数限制:商品名称在60个字以内(含汉字、字母、特殊符号) 定制/预售商品标题需加上【定制/预售】; (3)注意事项: 1.1禁止出现触犯法律的敏感词语; 1.2禁止在商品名称中展示价格、促销信息,如:包邮、特价、优惠、专柜、正品、镇店之宝、XX专卖、XX旗舰店、XX代言人等; 1.3禁止出现商家信息及其它电商信息; 1.4搜索页商品名称一行展示17个字,故商品名称不宜维护字数过多,商品卖点不展示; 1.5商品名称严格按照外包装进行填写。 (4)3、主图发布规范: 1)主图图片须达到5张且必须为实物拍摄图,并且每张图片必须大于等于800*800(自动拥有放大镜功能),主图整体要求如下: ——规格:800*800px | (1)第二章 规范概况 一、 商品规范 1、商品发布规范: 1)标题发布规范 中文品牌(英文品牌)+商品名称/型号(系列)+基本属性+规格(材质、类型、用途、颜色、货号)非必填项,品牌名称必须前置其余商品标题,描述顺序视情况可调整; (2)1.4字数限制:商品名称在60个字以内(含汉字、字母、特殊符号) 定制/预售商品标题需加上【定制/预售】,此描述应放置在品牌名称前面,其他商品描述要求不变; (3)注意事项: 1.1禁止出现触犯法律的敏感词语 1.2禁止在商品名称中展示价格、促销信息,如:包邮、特价、优惠、专柜、正品、镇店之宝、XX专卖、XX旗舰店、XX代言人等 1.3禁止出现商家信息及其它电商信息 1.4搜索页商品名称一行展示17个字,故商品名称不宜维护字数过多,商品卖点不展示 1.5商品名称严格按照外包装进行填写 1.6商品标题不得重复关键词或出现无关的关键词 1.7商品命名中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描述产品。如:XX品牌香奈儿风格珍珠耳环。 (4)3、主图发布规范: 1)主图图片须达到5张且必须为实物拍摄图,并且每张图片必须大于等于800*800(自动拥有放大镜功能),主图整体要求如下: ——规格:800PX×800PX,2M以内 |
新增全文如下:
2023苏宁国际招商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指引卖家规范入驻苏宁国际,确保卖家在苏宁国际合规、诚信经营并提供优质的商品/服务,维护苏宁国际网站正常的交易秩序,保护苏宁国际买家合法权益,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宁国际服务协议》,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卖家入驻苏宁国际经营的类目、选择的店铺类型、提交的资质材料以及收费标准等,均需遵守/适用本标准及本标准指引的其他苏宁国际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苏宁国际卖家。
第四条 苏宁国际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购物需求及平台经营需要,不定期更新本标准。
第二章 入驻注意事项
第五条 苏宁国际入驻申请流程及招商标准说明均以苏宁国际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第六条 苏宁国际有权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类目管理、品牌需要及卖家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退回/拒绝卖家入驻申请。
第七条 苏宁国际有权在卖家申请入驻后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卖家提供其他经营资质。
第八条 卖家须如实提供相关资质和信息材料:
(一)卖家应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若卖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苏宁国际将不再与卖家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苏宁国际规则及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二)卖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实际经营主体、代理运营公司等信息;
(三)苏宁国际关于卖家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卖家如变更第七条第(二)项所列信息,应提前10日书面告知苏宁国际工作人员;如未提前告知苏宁国际,苏宁国际有权根据苏宁国际规则进行处理;
苏宁国际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 苏宁国际招商联系方式》 ;
(四)卖家所需提供的资质材料必须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后再扫描上传,否则苏宁国际有权拒绝商家的入驻申请。
第九条 苏宁国际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卖家须为非中国大陆注册企业。
第十条 卖家必须能够给买家/苏宁国际及其关联公司提供正规发票,且发票盖章的公司名称必须与卖家和苏宁国际合作的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 苏宁国际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入驻开店申请,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
卖家提供商标受理通知书(TM状态商标)的,注册申请时间须满三个月。
第三章 招商类目及其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 苏宁国际招商类目详见《苏宁易购招商类目一览表》 。
第十三条 卖家入驻苏宁国际有多个类目经营需要的,需严格遵守《苏宁易购跨类目经营一览表》 。
第四章 店铺类型分类及资质要求
第一节 店铺类型及分类
第十四条 店铺类型及分类以及注意事项详见《 苏宁国际店铺命名规范 》 。
第十五条 店铺命名规则及注意事项详见《苏宁国际店铺命名规范》 。
第十六条 店铺装修管理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苏宁易购店铺装修管理规范》 。
第二节 店铺资质要求
第十七条 根据卖家入驻开设店铺类型不同,卖家需要按照要求提供店铺经营资质,详见《 苏宁国际店铺资质管理规范 》 。
第三节 类目资质要求
第十八条 卖家申请经营各类目需要提供的类目资质要求详见《 苏宁国际店铺资质管理规范 》 。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明细
第十九条 卖家入驻苏宁国际,需要缴纳类目保证金,有关类目保证金的标准、缴纳、退还及其他管理规定,详见《 2023年苏宁国际收费政策 》 。
第二十条 卖家根据经营类目在达成每一单交易时需按比例(该比例在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称为“佣金”或“扣点”)向苏宁国际缴纳费用。
苏宁国际各经营类目对应的佣金标准详见《 2023年苏宁国际收费政策 》 。
第二十一条 卖家设置苏宁联盟推广带来顾客下单的,卖家需要承担相应的苏宁联盟推广费用,具体类目和网站联盟基础佣金收费标准详见《苏宁易购网站联盟(网盟)收费标准》 。
第六章 店铺服务期
第二十二条 卖家每个店铺的第一个服务期自服务开通之日起至最先到达的12月31日止,第二个服务期自次年1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第三个、第四个……服务期以此类推,以一年为周期,除非店铺或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提前终止。
第二十三条 卖家每个店铺的服务开通之日以苏宁国际通知或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第二十四条 卖家应在店铺每个服务期届满前30日向苏宁国际提出续签的申请,缴纳续签服务期的信息技术服务年费和提交其/更新其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并经苏宁国际审核。
第二十五条 卖家未提出续签申请或申请未通过苏宁国际审核的,自店铺服务期满之日起,苏宁国际将不再向卖家提供该店铺的任何服务。
第七章 附则
【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23年2月28日发布并公示7日。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23年3月7日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
【新旧衔接】
1、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2、苏宁国际可以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苏宁国际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苏宁国际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计算单位】本规则中的“天”,以24小时计算。
调整后全文:
苏宁国际商家管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构建苏宁国际开放、透明、诚信、尽责的经营环境,保障买家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本规则适用商家使用苏宁国际网站(所涉网站为https://g.suning.com/)所提供的电子市场贸易和交流的各种工具和服务(下称“服务”),由苏宁国际运营方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
第二条 【接受条款】
商家入驻苏宁国际频道并使用服务即表示商家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规范的条款和条件。
第三条 本规范是在苏宁国际商家和苏宁易购签订的《苏宁国际服务协议》、《苏宁国际商户“假一赔十”承诺书》及其他服务协议(以下统称“服务协议”)的基础上,对苏宁国际商家及苏宁易购权利义务的进一步细化,是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商家需严格遵守。苏宁云台已经发布的或即将发布的针对苏宁国际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信息公告、商家后台通知、帮助中心、行业标准等,也属于《苏宁国际商家管理规范》的组成部分,请商家仔细阅读及遵守。
第四条 本规范遵循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苏宁国际商家和买家在规则适用上一律平等。
第五条 苏宁易购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订任何条款,并以网站公告或商家后台等形式进行更新,不再单独通知予商家。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公布,即产生效力。如商家不同意相关修订,请商家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如商家选择继续使用服务,则将视为商家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商家与苏宁易购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条款为准。
第六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苏宁易购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商家应遵守跨境电子商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相关国家及地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跨境电子商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于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苏宁易购有权酌情处理。苏宁易购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定义
第七条 苏宁易购,即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苏宁国际的运营方;苏宁国际,即为海外商家与中国消费者建立商品或服务交易联系的交易平台,域名为G.SUNING.COM。苏宁易购网站:指苏宁易购主站,域名为SUNING.COM。
第八条 商家,指与苏宁易购签订《苏宁国际服务协议》、《苏宁国际商户“假一赔十”承诺书》并完成入驻流程的经营实体,商家注册地均为中国大陆境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被视为中国大陆境外)。
第九条 买家,是指通过或意图通过苏宁国际向商家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个人会员。
第十条 账号,是指商家注册时设置的账户名,账号具有唯一性。
第十一条 绑定,指商家将其苏宁国际账户与易付宝账户一一对应。
第十二条 店铺,是指商家成功入驻后,苏宁易购分配给商家的独立的网络虚拟销售环境,商家在自己的店铺内有独立经营管理权利,商家通过苏宁国际账号登陆店铺后台对店铺实施管理,自主维护店铺内商品信息和店铺外观,自主进行交易。
第十三条 下单,指买家在苏宁国际网站上点击提交订单的行为。
第十四条 成交,指买家在苏宁国际网站上下单并成功付款到易付宝。货到付款交易中买家下单即视为成交。
第十五条 订单,指买家向商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一笔独立的交易。
第十六条 累计扣分,是指商家因多次违规而被累计扣除的分值,严重违规和一般违规扣分分别累计。
第十七条 段位,指商家因违规行为被执行不同处罚方式所对应的扣分分值范围;段位处理点,指达到某一段位的基础分值,即该段位的最低分值,严重违规的处理点为24分、48分、72分和96分,一般违规的处理点为24分。
第十八条 段位处理,是指商家违规扣分达到段位时被执行处罚的过程。
第十九条 降段处理,指商家因一般违规行为被累计扣分达到(或超过)段位处理点(即24分),被违规处理完毕后,对违规扣分清零的过程。降段处理不适用于严重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 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待售商品,或停止展示发布。
第三章 交易管理
第一节 入驻
第二十一条 商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申请加入苏宁国际,并在苏宁国际持续经营:
(1)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当年度的《苏宁国际招商标准》 ;
(2)商家有效签署《苏宁国际服务协议》、《苏宁国际商户“假一赔十”承诺书》及其相关附属协议,并处于合同期限内;
(3)商家同意接受、认可和遵守苏宁云台全部规则;
(4)商家符合苏宁易购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 商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苏宁易购有权清退:
(1)假冒、仿冒他人商标的;
(2)向苏宁易购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申诉材料或商品资料的;
(3)商家不符合当年《苏宁国际招商标准》的;
(4)当年度内被降段处理达六次的,或降段处理前一般违规扣分超过96分的;
(5)其他有严重违反《苏宁国际服务协议》或相关附属协议行为的;
(6)销售二手商品的;
(7)销售非保税或海外直邮商品;
(8)严重违规扣分达九十六分的;
(9)其他符合苏宁易购苏宁国际对外公示的清退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 商家应当严格遵循苏宁国际系统设置的入驻流程完成入驻。
第二十四条 商家在选择其苏宁国际账号或店铺名称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苏宁国际网站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商家入驻后店铺名称应严格遵守《苏宁国际店铺命名规范》,不得自行修改。
第二十五条【商家保证】
(1)所有商品均为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被视为中国大陆以外地区)采购,是100%海外原装正品;
(2)卖家的注册地为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3)向买家提供商品在中国大陆境内的指定退货地点及正规退货渠道。
第二节 经营
第二十六条 商品发布
(1)商家应当按照苏宁国际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不得发布违法、侵权、禁售或损害消费者、其他经营者利益的商品及信息,并严格遵守《 苏宁国际商品页面标准规范 》、《苏宁国际店铺管理规范 》。
(2)商家在发布和介绍商品时,应遵守“商品如实描述”义务。
“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商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活动页面、团购活动页面、在线客服界面等所有苏宁国际网站提供或商家自主维护的宣传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品质、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第二十七条 商品质量
商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符合售出国的产品质量要求和相关标准,符合跨境电子商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三)商家应遵守苏宁国际“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正品保障”、“海外直供”等。
第二十八条 发货
(1)商家应当在买家付款后的96小时内发货,有特殊规定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
为保护商家利益,自买家下单之时起24小时内,买家未付款的,订单交易关闭。特殊商品、特殊活动除外。
(2)买家提出的未及时收货或未收到货的投诉,由商家就买家已收到货物承担举证责任,提供物流单号、签收凭证等材料。并严格遵守《苏宁国际发货问题交易争议处理规范 》、《苏宁国际签收问题交易争议处理规范 》。
(3)自商家在苏宁国际网站确认发货之时起,买家未在三十天内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苏宁国际通知易付宝打款给商家。
第二十九条 退换货
(1)商家可以在商品页面向买家明示相应商品的退换货规则,但不得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强制性规定。
商家未发货,自买家申请退货之时起48小时内商家仍未点击发货且未对退货申请作任何操作的,退货申请自动成立,系统进入退款流程。
商家已发货、买家未收到货,自买家申请仅退款之时起48小时内商家未对退货申请作任何操作的,退货申请自动通过,系统进入买家退货流程。
商家已发货、买家已收到货,自买家申请退货之时起120小时内商家未对退货申请作任何操作的,退货申请自动通过,系统进入买家退货流程。
(2)买家的退货申请符合退换货条件的,商家应当办理退货,或者通过与买家协商,由买家取消退货申请,买家的退货申请不符合退换货条件的,商家有权接受和拒绝,但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苏宁云台进行相应操作。
买家申请退货后,依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商家拒绝退货的,买家有权在七天内修改或取消退货申请,或要求苏宁易购客服介入。买家在商家拒绝退货后七天内未操作或确认收货的,退货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
商家同意退货后,买家通过快递退货,商家七天(商家可在七天内申请延期三天)内确认收货的,苏宁易购通知易付宝退款给买家;商家同意退货后,买家通过快递退货,商家超过七天(商家可在七天内申请延期三天)未确认收货的,苏宁易购通知易付宝退款给买家;
商家同意退货后,买家通过快递退货,商家七天(商家可在七天内申请延期三天)内拒绝退款的,需要说明详细的理由并提供证据,买家有权在七天内要求苏宁客服介入。
第三节 客户服务
第三十条 商家须指派专门的客户服务团队(或人员)对买家的咨询、评价和客诉进行回复和处理,商家回复和客诉处理应及时、礼貌并具有针对性。
第三十一条 商家回复存在以下情况的,苏宁易购有权予以删除:
(1)包含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标准的;
(2)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恶意歪曲的;
(3)含有私人信息:如手机号,QQ号等;
(4)涉及外网链接、网络广告以及兜售商品等;
(5)含有恶意诋毁、谩骂等不文明用语的;
(6)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等;
(7)涉嫌诋毁苏宁易购或其关联公司声誉和形象的。
买家的咨询和评价存在以上情况的,商家可申请苏宁易购予以删除。
第三十二条 商家使用苏宁云台在线客服系统的,应当遵守《苏宁易购在线客服系统服务使用规范》,不得将苏宁云台在线客服系统用于任何非法或与商品交易无关的目的,不得破坏或干扰苏宁云台在线客服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三条 商家对买家评价的回复,应当遵循《苏宁易购买家评价及商家回复管理规范 》。
买家评价包括商品满意度、服务满意度、物流满意度三项,包含“文字评价”和“图片评价”,近一百八十天内所有评价分值的动态均值为店铺评分。
评价应当基于真实的交易,并应客观体现商品、物流及服务质量。禁止任何主体从事虚假交易或者恶意使用低价的非主营商品刷好评。
第三十四条 商家在处理客诉时,应当遵守《苏宁云台商家客诉回复规范 》。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 为了提升买家体验,维护苏宁国际正常、有序的经营秩序,当苏宁易购获知商家涉嫌违法、违规时,为防止事态恶化,苏宁易购有权根据自身判断,对商家采取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苏宁易购获知商家涉嫌违法、违规的信息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1)消费者投诉;
(2)媒体采访、曝光;
(3)政府部门的协查要求;
(4)社会公众举报;
(5)苏宁易购自查。
第三十六条 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包括:
(1)警告,是指苏宁易购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对商家不当行为进行提醒或告诫;
(2)商品下架,是指将商家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待售商品,或者停止展示发布;
(3)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4)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5)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示;
(6)全店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都不展示;
(7)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屏蔽是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示,但可经买家主动选择后展示;
(8)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屏蔽,是指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示,但可经买家主动选择后展示;
(9)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商家参加苏宁易购发起的营销活动、或者限制商家使用全部或部分营销工具;
(10)限制使用在线客服系统,指限制商家使用苏宁易购网站在线客服系统;
(11)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范规定由商家向买家和/或苏宁易购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12)易付宝账户强制冻结,是指对与商家的易付宝收款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收款功能、禁止余额支付、冻结资金、冻结交易、永久冻结易付宝账户等。
(13)店铺屏蔽,是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商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14)清退店铺,是指商家全店商品下架,店铺屏蔽,进入资金清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易付宝账户、罚没保证金、支付违约金和返还商家剩余资金等)。
(15)监管,包括商品监管和店铺监管,是指对商家的商品或店铺进行重点监控,若在监控期内发生违规行为,将立即从重执行相关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下架、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清退店铺等。
(16)参加考试,指针对部分可以通过以考代罚解除扣分的违规项,在违规后,参加线上规则考试解除违规扣分,对于处罚扣分达到一定段位屏蔽店铺的,通过参加线上规则考试解除店铺屏蔽,详情见《商家以考代罚及段位处罚考试规则 》。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
第三十七条 商家应积极提升经营质量,为买家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优秀商家,苏宁易购会适当给予鼓励及扶持。
第三十八条 商家应遵照苏宁国际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合理保障买家权益。
商家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苏宁国际账户安全的行为,苏宁易购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账号冻结措施、易付宝账户强制冻结措施、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在线客服系统、全店商品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等交易安全保护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
第三十九条 经新闻媒体、网络曝光或中国司法、行政机关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苏宁易购将对此类商品进行下架或删除。
第四十条 商家应根据合同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或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且经苏宁易购催缴后未在十天内缴纳或补足的,给予店铺屏蔽,直至足额缴纳为止。
第四十一条 商家应当保证其资质文件在合同期间持续有效。合同期内,商家资质失效的,应当在失效前提供有效资质;商家资质复查不合格的,应当在接到不合格通知后15日内提供合格资质。商家未及时提供有效、合格资质的,给予店铺屏蔽,直至资质审查合格为止;经催告仍未提供的,苏宁易购有权清退店铺。
第四十二条 商家应严格遵守《苏宁云台商品发布规范》。商家若违反《苏宁云台商品发布规范》中关于商品发布的规定,苏宁易购将对其违规商品给予下架处理。
第四十三条 商家报名参加营销活动,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的规定,或者违反《苏宁云台促销活动基本准则》、《苏宁云台广告宣传管理规范》的,苏宁易购有权视情节对违规商品进行警告、搜索降权或搜索屏蔽;情节严重的,将限制商家参加营销活动、下架商品或屏蔽店铺。
第五章 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
第一节 违规行为
第四十四条 违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和一般违规行为,二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1)严重违规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破坏苏宁云台经营秩序的行为。
(2)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之外的违规行为。
第四十五条 严重违规行为和一般违规行为的种类及扣分、处理规则详见《苏宁国际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
第二节 违规处理措施
第四十六条 为保障买家及苏宁易购的正常权益,在商家违规处理期间,苏宁易购按照本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商家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1)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指限制商家参加苏宁易购发起的营销活动;
(2)限制创建店铺,指限制商家在苏宁国际创建新的店铺;
(3)限制发布商品,指限制商家发布新商品;
(4)限制社区功能,指限制商家使用评价、晒单、咨询、营销活动等社区类服务;
(5)限制使用在线客服系统,指限制商家使用苏宁国际在线客服系统;
(6)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商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7)关闭店铺,指删除苏宁国际商家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限制发布商品,并限制创建店铺;
(8)公示警告,指在苏宁国际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在线客服系统界面等门户页面,对商家正在被执行的处罚措施进行公示;
(9)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商家使用违规账户登录苏宁国际、使用在线客服系统等工具。
第三节 违规处理
第四十七条 商家发生违规行为的,苏宁易购将对其行为进行纠正,并处以违规扣分。商家年度违规累计扣分将于当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就商家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苏宁易购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
第四十八条 苏宁易购对商家违规行为的纠正,是指:
(1)发布违禁信息的,对商家所发布的违禁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2)出售假冒、仿冒、盗版商品的,对商家所发布的假冒、仿冒、盗版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
(3)出售非海外直供商品的,对商家所发布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
(4)发布非约定商品的,对商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
(5)盗用他人账户的,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
(6)泄露他人信息的,对商家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
(7)骗取他人财物的,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8)滥发信息的,删除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或关闭经营绩效相对较低的副店;
(9)虚假交易的,对涉嫌虚假交易的商品以及虚假交易中产生的店铺评分与评价给予删除处理。
(10)描述不符的,商家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删除该描述不符的商品;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苏宁国际将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
(11)违背承诺的,商家须履行如实描述义务或买家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等服务,涉及延迟发货的,商家须向买家支付因未按约定时间发货而产生的违约金;
(12)不当注册的,对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进行查封,并对滥用权利导致的订单予以关闭;
(13)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对商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
(14)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对商家所发布的不合格商品进行删除。
第四十九条 被执行段位处理的商家,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届满且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五十条 苏宁易购对商家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1)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新店铺、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七天、限制参加营销活动十天、向苏宁易购支付违约金六千元的处理。
(2)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新店铺、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十四天、限制参加营销活动二十天、向苏宁易购支付违约金八千元的处理。
(3)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七十二分的,给予关闭店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新店铺、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二十一天、限制参加营销活动三十天、向苏宁易购支付违约金一万元的处理。
(4)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九十六分的,苏宁易购有权对商家作清退处理,查封账户,扣除全部保证金;对顾客和平台造成损失的,商家需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商家应进一步赔偿。
第五十一条 苏宁易购对商家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商家因一般违规行为被扣分的,累计扣二十四分即限制参加营销活动七天、向苏宁易购支付违约金三千元的处理。
第五十二条 商家因严重违规单次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段位处理条件的,或在被处理期间(24小时内)又须执行其他段位处理的,执行其中最高段位的处罚方式。
第五十三条 商家因违规被清退的,对于其入驻苏宁国际的关联公司及关联店铺,苏宁易购有权视情况予以清退。商家因违规被清退后,实际控制人以其他经营实体名义进驻苏宁国际的,无论该经营实体在入驻后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苏宁易购均有权在发现后立即予以清退。
第四节 违规的执行
第五十四条 对违规行为的投诉,被投诉商家须在被投诉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证据的,苏宁易购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无需证据证明的违规行为的判断与处理,苏宁易购可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
第五十五条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商家自行作出与本规范相悖的承诺或说明,商家不得据此作为商家不遵守本规范的依据;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第五十六条 商家收到违规处理通知后7天内,有权提出申诉,并提供具体的申诉请求,理由及证明材料。商家未及时提出申诉的,视为认可苏宁易购对违规事实的认定和处理。
第五十七条 为快速解决买家问题,苏宁易购有权利根据仲裁标准先行赔付。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规范的变更内容不溯及既往。苏宁国际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规范生效后的,适用本规范。
第五十九条 苏宁易购可根据苏宁国际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以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调整后的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满七日生效。
第六十条 本规范中的“天”,以24小时计算;本规范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发布方】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2月28日
【生效时间】2023年3月7日
【说明】本规范自发布时起公示7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期间如无意见及修改,将于规定时间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公示。
苏宁国际商品页面标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了提高苏宁国际的产品品质,更好地规范商家商品发布的行为,特依据《苏宁国际服务协议》《苏宁国际商家管理规范》及《苏宁云台商家商品发布规范》,拟定如下标准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苏宁国际平台所有在售商品,如商品所在行业对跨境商品有特殊要求的,以各行业的相关标准为主。
第二章 规范概况
一、 商品规范
1、商品发布规范:
1)标题发布规范
中文品牌(英文品牌)+商品名称/型号(系列)+基本属性+规格(材质、类型、用途、颜色、货号)非必填项,品牌名称必须前置其余商品标题,描述顺序视情况可调整;
1.1名称中除品牌本身带有的符号或突显特殊参数规格内容,括号之外严禁其它任何符号,可使用单个空格进行文字分隔;
1.2品牌名称:英文名称在前,中文名称在后,用括号连接,名称中汉字、英文字母大小写必须与外包装完全一致,例如:(Nutrilon)荷兰牛栏;
1.3功能/特性:主要展示商品特性和功能,如:防水、光动能等,每个商品特性和功能不超过2个;
1.4字数限制:商品名称在60个字以内(含汉字、字母、特殊符号)
定制/预售商品标题需加上【定制/预售】,此描述应放置在品牌名称前面,其他商品描述要求不变;
注意事项:
1.1禁止出现触犯法律的敏感词语
1.2禁止在商品名称中展示价格、促销信息,如:包邮、特价、优惠、专柜、正品、镇店之宝、XX专卖、XX旗舰店、XX代言人等
1.3禁止出现商家信息及其它电商信息
1.4搜索页商品名称一行展示17个字,故商品名称不宜维护字数过多,商品卖点不展示
1.5商品名称严格按照外包装进行填写
1.6商品标题不得重复关键词或出现无关的关键词
1.7商品命名中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描述产品。如:XX品牌香奈儿风格珍珠耳环;
2、商品卖点规范:
商品卖点:核心卖点+宣传卖点+广告链接卖点(如:陈小春代言+满599减100+2015年帝王尊享售后服务+7天无条件退货)
1.1核心卖点:最能打动用户、商品功能最突出的一个核心参数,突出商品的特色、特点及优势;
1.2宣传卖点:对核心卖点的补充说明,或其它比较突出的参数及促销信息;
1.3字数限制:常规卖点60个字以内,促销卖点20个字内:
注意事项:
1.1不得出现法律禁止的词,如“全网”、“劲爆价”、”历史最底价”等;
1.2有营销理念,不得展示“不参加某活动、不可使用某券”等负面引导词
3、主图发布规范:
1)主图图片须达到5张且必须为实物拍摄图,并且每张图片必须大于等于800*800(自动拥有放大镜功能),主图整体要求如下:
——规格:800PX×800PX,2M以内
——抠图干净,不得添加任何文字(后台第一张图)
——LOGO距离左上各留50px(LOGO放左上角)
——选品居中,四边各留10px
——白底或简单装饰呈现,禁忌深色复杂背景
——要求商品正面、侧面、打开图、细节图、散装或内部,禁止相同的照片重复放。具体各类目主流商品示例图见后附件(含PSD模板)。
2)第一张和第二张主图必须为商品正面全貌清晰实物拍摄图。四级页面的第一张图对应商家后台的第二张图,这张图商家可酌情添加一些促销信息,但不得出现夸大描述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文字和图片。商家后台的第一张图也必须是正面图,除上述四级页情况,搜索、推荐和促销等页面均抓取后台的第一张图。
4、产品描述规范:
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商家需在发布产品时明示以下信息:(包括商品瑕疵、临界保质期、附带品等信息披露,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等内容)
——有效期:有效期不可以写详见产品外包装,必须具体展示,例如“截止日期:****”
(提醒:如商品销售时剩余保质期少于一年的,必须如实说明)
——产品主要性能、适用人群
(提醒:化妆品应标注品牌归属国,化妆品名称中不得含有医疗术语、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医学名人的姓名等相关国家和地区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词)
——使用说明【要给出正确的使用方法(包括使用顺序)】
——产品重要信息中英文对照(例如:奶粉营养成分、使用方法等中英文对照说明)
——物流查询方式及说明(如后台抓不到物流详情)
——海外商品销售基本信息提示,如送货时效、包装更换提醒、不同批次差异、3C类商品电压差异提示、抽检缴税说明、奶粉类不同版本差异等
5、产品宣传规范:
——页面描述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页面描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页面描述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描述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其他行为请参考《广告法》相关规定的内容执行。
6、保质截止日期发布要求:
保质截止日期指产品最佳的食用或使用的期限。发布过期商品属于严重违规,每次扣6分;发布距离保质期到期≤10天(按商品发布之日起距离保质期到期天数计算)的商品,属于描述不符一般违规,每件商品扣2分。特殊商品除外。
食品、保健品和母婴大类的商品(特定商品*除外)发布日差距天数不得小于60天或商品保质期的五分之一。必须在商品标题上注明“临期”字样,且在商品详情页面最上方清晰明显地展示“临期商品”字样,字样大小为“二号字体”,颜色为“标准红色”。若未按此标准发布,将下架该商品。
7、商品详情页发布规范
——商品效果图:含商品主要功效、品牌代言人,商品整体外观效果;
——商品信息:品牌、品名、产地、规格、适用人群、产品功效、产品成分、使用方法、储存方式、有效期、注意事项等。
——商品特点:
——产品实拍:多色、外包装
——详情页最上面可放促销链接图片,但要求最长15天更新一次,不得出现无货或暂不销售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包含此促销页的所有商品下架。
——锚点功能:有部分类目系统是设置有锚点的。
二、苏宁国际商品页面提示(选用)
1、防诈骗信息提示
苏宁国际客服不会以任何理由索取您的银行卡号、验证码等信息。如遇不法分子冒充苏宁国际客服或卖家向您索取银行账号等信息,请及时联系苏宁国际在线客服、卖家或报警,请您提高警惕,以防受骗。
2、正品保障(附链接)
苏宁国际承诺所售商品为100%海外原装正品,如核实假货,承诺“退一赔十”。所售商品符合海外质量标准,与中国大陆标准可能有差异,部分商品可能未加中文标签,选购时请注意。
3、实名认证
根据海关总署规定,商品入境申报需要确认发件人真实身份。首次购买苏宁国际商品,下单后需要进行实名认证。订单支付完成后,将不支持修改及取消订单。
4、保税区发货,含发货和到货时效
5、无忧国内退货
如您收到的商品存在质量瑕疵或商品溢漏损失缺发,7天内可在线申请退货,退至商家指定的国内地点。
6、税费
苏宁国际商品需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及缴税,具体税费信息以实际支付时页面展示为准。单笔订单多件商品超2千元将无法通关。据海关规定,每名消费者一年最多购买价值2万元人民币的境外商品,超出金额后,商品将无法清关。
7、发票
苏宁国际所售商品由境外或国内保税仓发货,无法为您开具发票,请您谅解。
8、客服在线时长
9、特殊类商品常见问题Q&A
10、部分服饰、包包、配饰和厨房用品没有附带吊牌。
11、海外进口商品经常更换包装和附件,若更新不及时,敬请谅解!详情里的商品参数、图片、功能及附件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
12、3C电器类使用重要提示:
因苏宁国际平台所售商品来自国外,3C电器类商品适用于海外电压环境 (如美国家电产品多适用于110伏电压环境),请您在购买电器商品前务必确认该商品是否支持您所在地的电压(如中国家用电压环境为220伏)。如商品详情页面无具体介绍,请登录品牌官网查看并充分了解相关商品的电压等用电要求信息。 如该商品不支持您所在地电压等用电环境,则需要使用恰当的变压器(也叫“电压转换器”、“电源变压器”等)进行变压后方可使用,否则可能造成电器毁损或其他损失。当您购买和使用变压器时,请严格参考和遵守变压器的使用说明、注意用电安全,以免造成电器毁损或其他损失。
13、邮关缴税说明
请您收到货后,凭缴税证明联系在线客服进行退税费操作,请您放心购买。
14、验货签收
签收包裹前,请先开箱检查,如发现有破损等,影响使用的情况。请拒签并及时与客服联系,商家将负责到底。
第三章 附则
1、本规范于2023年2月28日对外公示,于2023年3月7日正式实施。
2、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3、苏宁易购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4、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苏宁易购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苏宁易购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本公告发布后公示七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23年3月7日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生效。
感谢您对苏宁易购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