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加强苏宁国际开放平台店铺质量管控力度,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特制定《苏宁国际店铺资质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苏宁国际所有店铺。
商家务必确保提供的资质不存在伪造、变造等情况;按资质提交流程提示上传提交全部所需的资质文件,且相关资质需在有效期内(资质到期或即将到期,需及时更新相关资质信息),涉及资质要求如下:
1、公司资质: 资质电子版及对应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合法存续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企业授权书。
2、品牌资质:资质电子版及对应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包括商标注册证、品牌授权书、采购证明等。
(1)自有品牌:上传商标注册证或者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及中文或英文翻译件,提供注册商标官方网络查询链接。(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所在地商标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2)代理品牌:需同时具备下面两个条件:
①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文或英文翻译件,提供注册商标官方网络查询链接。(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所在地商标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②可溯源至品牌方的完整品牌授权链路文件及中文或英文翻译件,若授权方为自然人,须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3)普通销售品牌:提供正规采购合同(链路凭证需追溯到品牌方,不接受超市小票或个人代扣凭证)。
(4)如商家使用的商标在商家所在国家和中国被不同权利人分别注册,商家应取得所有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店铺类型 | 资质要求 |
海外旗舰店: | 1、需提供海外有效的35类商标注册证,可接受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官方商标局/网站带网址的截图 |
2、提供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给入驻公司的独占授权,且只限一级授权;品牌方直接开店时,无需授权,店铺命名可冠以“官方”二字 | |
3、新增品牌及品牌更新均需提供所经营品牌的完整授权链(备注:限制授权等级最多三级) | |
海外专卖店: | 1、需提供海外有效的35类以下商标注册证,可接受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官方商标局/网站带网址的截图 |
2、3级以内全链路品牌销售授权及开店授权证明(即自品牌方开始,完整的品牌销售授权)或一级采购凭(直接品牌方采购) | |
3、箱包、运动户外、钟表配饰、美妆、营养保健、进口奶粉,需提供所有品牌以商标权人为源头的二级内完整授权或一级采购凭(直接品牌方采购) | |
海外专营店: | 1、需提供海外有效的35类以下商标注册证,可接受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官方商标局/网站带网址的截图 |
2、3级以内全链路品牌销售授权及开店授权证明(即自品牌方开始,完整的品牌销售授权)或一级采购凭(直接品牌方采购) | |
3、箱包、运动户外、钟表配饰、美妆、营养保健、进口奶粉,需提供所有品牌以商标权人为源头的二级内完整授权或一级采购凭(直接品牌方采购) |
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商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苏宁国际开放平台与商家服务协议切实履行,苏宁国际开放平台有权视情况就商家提交的相关材料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就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鉴别。
1、商家务必确保提交资质的真实性,提供虚假资质的,一经查实,按照《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第十三条 不配合平台管理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每次扣四至九十六分不等,同时苏宁易购有权视情况对不配合平台管理的商家采取公示警告、商品下架、限制发布商品、店铺屏蔽等违规处罚措施。
2、因商家提交虚假资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商家应当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导致苏宁国际及其关联公司利益受损的,商家应当全额赔偿。
【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22年2月8日发布并公示7日。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22年2月15日00:00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
【新旧衔接】
1、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2、苏宁易购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苏宁易购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苏宁易购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4、本规则中的“天”,以24小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