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惠招商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大聚惠用户的权益,维护大聚惠正常的运营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苏宁云台平台规则以及《大聚惠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则和协议,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参加大聚惠品牌惠的所有商家。

第三条【效力级别】本规则是《苏宁云台服务协议 》、《大聚惠基础招商规则 》的下位规则,上述规范或协议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将按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活动形式】品牌惠,是指汇集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满足中高端消费者对品牌的追求,以单个店铺单个品牌的多款商品同时参团的活动形式。


第二章: 准入

第一节 :报名

第五条【商家条件】商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加品牌惠: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商家须符合《苏宁易购招商标准 》、《苏宁易购营销准入基础规则 》、要求;

2、不在因违反《商家管理规范总则 》、《苏宁易购营销准入基础规则 》、导致的处罚期内;

3、支持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承诺提供正品保障服务; 

4、商家开店时长(即店铺上线时间)须满30天(含);

5、商家开店时长(即店铺上线时间)已满180天(含)且近180天(含)内未达成任何成交的商家,将被限制参加大聚惠活动。

6、店铺服务体验星级不得低于3.5星;

7、商家需订购运费险,运费险服务是为减少活动中退货纠纷,节省社会资源、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等目的而设置的服务,是商家与苏宁易购合作的必要条件(保险协议中不支持运费险的类目的商品除外),具体要求如下:

(1)运费险生效时间:活动开始时间--活动结束时间

(2)运费险生效范围:除部分类目及特殊商品因存在运输及退货方面的特殊性可不支持运费险,参与活动的商家店铺内支持运费险的类目在活动开始后将自动生效运费险,活动结束后需商家主动进行退定。运费险支持范围如下:

①消费活动开始时间至活动结束时间内拍下并付款且商品类目在运费险承保范围内的,则该类商品均须支持运费险。

②运费险拒绝承保的类目不可购买运费险,运费险拒绝承保类目含:虚拟类商品、延保服务等。不承保类目的具体说明参考运费险订购时的协议。

(3)部分业务模式下商家不支持订购运费险,如苏宁国际商户。此外,具体不支持运费险的类目明细参考附录1。

(4)更多运费险相关问题,可查阅:

http://sophelp.suning.com//helpCenter/showHelpDetail/SBZ100002972.htm

8、商家近30天纠纷退款率小于2.5%;

9、商家近90天店铺订单金额退款率不超过8%。

10、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下述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做/定制类的商品,如个性定制,设计服务等;

(2)鲜活易腐类的商品,如鲜花绿植,水产肉类,新鲜蔬果,宠物等;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5)海外购海外店铺出售的商品;

(6)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商品属性不适合退换货的商品。

11、商家应合法、合规经营并确保所活动商品及其来源、售卖(含价格)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确保商品无任何质量、权利瑕疵,并保留所有相关有效凭证。

(一)商家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报名参加大聚惠活动:

1、违规计分周期内,店铺存在《商家管理规范总则 》中严重违规行为处罚的;

2、因发生违规行为被屏蔽店铺的商家,屏蔽期未届满的;

3、店铺因违规而处于苏宁云台限制参加营销活动,尚在处罚期内的;

4、店铺因违反大聚惠规则或《苏宁易购营销 准入基础 规则 》导致被限期中止大聚惠活动,尚在处罚期内的。

(二)商家及其报名店铺必须签署大聚惠相关准入协议,包括但不仅限于《大聚惠服务协议》、《易付宝代扣协议》及日常活动相应的具体活动协议,并同时遵守相应有效规则、规范和标准。

(三)除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外,报名商家还需符合所报名的具体大聚惠活动类型的招商标准,以及苏宁云台关于所属商品品类的招商标准。

第六条【商品条件】报名商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加品牌惠:

商品基本资质:

 1、报名商品的价格须符合《苏宁易购平台最低成交价规则 》、《苏宁易购平台最低页面售价规则 》。

2、品牌商品必须有品牌方提供的售卖证明、或者商品以报名库存为要求的购买发票、或者有品牌渠道商的资质证明;自有品牌商品提供自有品牌的相关证明。

3、报名商品历史销售记录(新品及有价优惠券除外):

(1)商品价格在500元(含)以下的,报名商品近30天的历史销售记录必须在20笔及以上;

(2)商品价格在500元以上,3000元(含)以下的,报名商品近30天的历史销售记录必须在10笔及以上;

(3)商品价格在3000元以上的,报名商品近30天的历史销售记录必须在5笔及以上。

4、报名商品的评价数量不少于10条,好评率须在90%以上;

5、商品分层≥L2

6、报名商品库存要求:

1)除类目为有价优惠券的商品外,其他类目商品报名库存数量下限 =5000元/聚惠价;

2)类目为有价优惠券的商品,报名库存数量下限=100元/聚惠价;

3)活动开始时,商品实际库存不得小于商品报名库存。

7、【包邮】除特殊类目商品外,其他报名商品必须支持包邮。包邮是指由卖家承担从卖家处发货到买家处的大陆地区(大陆地区,是指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国所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首次发货的运费。

(1)家装主材、家装灯饰光源、基础建材、住宅家具、商业/办公家具类目下的大件商品,支持包物流;

(2)电动车/配件/交通工具、电动车整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类目、摩托车整车、沙滩车、摩托车实体服务、船舶整船、整车、飞行器整件等不支持包邮服务。

8、【发货时间】商家需按照《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进行发货。

(二)除符合以上商品基本资质外,报名商品图片为800*800白底,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图片清晰,主题明确且美观,不拉伸变形、不拼接,无水印、无logo、无文字信息,支持JPG、JPEG、PNG格式;

(三)报名商品的展示名称必须是8-14个汉字或16-28个字符以内,标题格式为“品牌”+“商品内容”,商品描述清晰准确,严禁堆砌关键字,不可出现特殊符号。如:南极人加绒加厚保暖牛仔裤、稻香村坚果礼1508g;

(四)报名商品的卖点须填写促销卖点或产品卖点,单个卖点控制在7个汉字或14个字符以内,一个商品最多可展示两个卖点,如:领劵立减30,下单立享优惠;

(五)报名品牌的品牌卖点须填写促销卖点或产品卖点,控制在6个汉字或12个字符以内,如:满99减50;品牌下的商品卖点控制在7个汉字或14个字符以内;库存限制的,必须在页面明确参与(大聚惠或大聚惠)活动的商品数量,库存销售完毕的,应当及时在页面维护活动已结束或下架商品,避免消费者误解。

(六)报名商品图片需保证取得有效版权人或肖像权人等第三方权利人明确授权并有可转授权权利证明;且权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完整,确保合作期内持续有效;

(七)报名商品必须设置商品限购数量,如无特殊要求,商家应当对商品维护限购数量,建议5件,最高不超过99件,避免消费者批量购买;

(八)报名商品的大聚惠活动期间的售价不得高于此商品在苏宁易购近30天历史最低价。

(九)除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外,报名商品还需符合所报名的具体大聚惠活动类型的招商标准,以及苏宁云台关于所属商品品类的招商标准。

在上述规定之外,大聚惠也将基于选择更为优质商品/商家等原因,面向满足特定要求的商家定向招商。

第二节 :审核

第七条【审核原则】 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针对所有报名商品,大聚惠将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维度择优选择高品质商品:

(一)报名商家及商品符合当前活动的场景要求;

(二)参团品牌为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或苏宁易购TOP品牌者优先;

(三)报名商品为店铺主营类目的日销TOP商品者优先;

(四)报名商品备货充足者优先;

(五)报名商品从商品日常销售、上升潜力等综合维度考量:包括不限于商品成交额、商品转化率等维度;

(六)店铺主要从店铺日常销售、店铺大聚惠销售和店铺历史活动表现等综合维度进行筛选,包括但不限于如近30天店铺成交额、近次参加大聚惠成交额等维度;

(七)店铺服务体验星级、参加大聚惠商品纠纷退款率、诚信经营等体现店铺服务和质量水平的指标维度高者优先。

第八条 经审核通过可参加大聚惠的商家、商品,将按报名内容及时参加大聚惠活动。

第九条 除以上的各项审核标准外,大聚惠品牌惠也将根据具体的经营和业务需要,新增或调整相应审核标准并以届时报名活动的具体信息为准。


第三节 :信息修改

第十条 大聚惠品牌惠仅为信息服务提供者,商家参与大聚惠品牌惠的商品相关信息由商家提供并发布。审核通过的商品,在商品正式售卖前,可以进行相关信息的编辑和修改,商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其发布信息中属于广告的部分显著标明“广告”,使该部分信息具有可识别性,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第四节:发布

第十一条 若商品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情况,将不得进行发布,同时大聚惠有权取消活动:

(一)所属店铺不存在或商品已被删除;

(二)所属店铺违反《商家管理规范总则 》、《苏宁易购营销 准入基础 规则 》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活动;

(三)发布前不符合当前活动的商家和商品报名准入条件;

(四)其他大聚惠根据法律法规或具体情形判定需要取消活动的情况。


第五节: 收费

第十二条 具体依据《大聚惠收费规则 》中相关规定,该细则如有变动或更新的,应以其变动/更新内容为准。

第三章: 交易

第十三条【交易流程】苏宁商家需按《商家管理规范总则 》执行。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违规处理】《苏宁易购营销 准入基础规则 》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的,按照《商家管理 规范 总则 》等相关规则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23531日发布并公示7日。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

第十六条【新旧衔接】大聚惠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第十七条 大聚惠亦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类营销活动,营销活动的具体活动标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无特别规定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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