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商家:
为更好地加大让更多的内容生产方,,现对苏宁易购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规则进行调整。
该规则调整于2021年2月22日公示,将于2021年3月1日生效。
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苏宁易购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企业必须为独立法人,有固定办公场地,且为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进行一个以上垂类的直播。 | 企业必须为独立法人,有固定办公场地,并能进行一个以上垂类的直播。 |
调整后全文: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使用苏宁合伙人平台(域名为https://dr.suning.com/)及苏宁直播平台(域名为http://slv.suning.com/slv-web/anchor/index.htm)的服务发布内容、进行信息推广的单位、个人用户(包括苏宁平台卖家、苏宁达人、媒体、机构等),统称“内容创作者”(以下简称“创作者”)。创作者可通过苏宁合伙人平台、苏宁直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布文字、图片、视音频、表演(直播)等内容,在苏宁平台各站内渠道(包括创作者个人主页、苏宁合伙人平台、苏宁直播平台)及/或苏宁合作的第三方站点进行展示。
第二条【效力级别】
本规则是《商家管理规范总则》、《苏宁云台服务协议》、《苏宁直播用户注册协议》的有效补充。前述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根据本规则执行。
第二章 准入与清退
第三条 【准入与清退】
符合条件的苏宁平台会员(含个人、企业)可入驻苏宁易购创作平台成为达人以开展内容创作、信息发布和推广活动,满足相应条件的达人还可入驻苏宁直播平台成为达人主播。商家可以开通苏宁创作平台及苏宁直播平台功能以推广自身店铺商品,如商家拟推广其他商家的商品,则需满足达人相应准入条件并完成相应认证流程。
具体见《准入规则》
角色 | 准入要求 | 清退要求 | 清退再准入 |
直播达人 | 1、达人须年满十八周岁; | 不满足准入要求或违反《商家管理规范总则》处罚达到清退要求 | 满足准入要求 |
MCN机构 | 1、企业必须为独立法人,有固定办公场地,并能进行一个以上垂类的直播。 | 不满足准入要求或违反《商家管理规范总则》处罚达到清退要求 | 清退MCN机构本年度无法无法入驻,次年满足准入要求方可入住 |
商家 | 1、在苏宁开通店铺并店铺状态正常的商家。 | 不满足准入要求或违反《商家管理规范总则》处罚达到清退要求 | 满足准入要求 |
第四条【账号信息】
会员在设置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等账号信息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有违公序良俗或干扰平台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 运营
第五条 【信息发布要求与行为规范】
创作者须遵守《商家管理规范总则》、《苏宁云台服务协议》、《苏宁直播用户注册协议》对信息发布及行为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成长激励】
平台会分别根据创作者的内容生产、粉丝运营等进行综合评估,划分创作者等级,为其提供相应的运营激励机制。
第七条【公域展示】
公域展示是指创作者生产的图文或短视频内容在苏宁头条、榴莲社区(推荐)、榴莲视频、首页垂直频道等苏宁平台定性为公域的内容渠道展示。创作者及内容须满足以下条件,内容将有机会在公域展现:
(一)对创作者的要求:
1.如为达人,其创作者身份未因特定严重违规被处罚;
2.如为商家,须同时满足:
(1)如为苏宁商家须符合《商家管理规范总则》
(2)其创作者身份未因特定严重违规被处罚。
(二)对内容的要求:
(1)内容推广的商品如为苏宁商家商品须满足《苏宁易购营销准入基础规则》。
(2)以商品售卖为核心的直播内容。
如不再满足上述条件,平台将会取消其内容的公域展示。"
第八条【浮现权】
开播浮现权为苏宁直播平台赋予创作者的,将其发布的直播内容优先展示在苏宁直播频道的权利。主播须满足以下条件,平台可择优开放浮现权:
3.保持稳定的开播频次,持续推广优质的商品,持续生产优质的直播内容,如不再满足该条件,平台将会收回其浮现权。
4、符合苏宁直播浮现规则方可浮现。
角色 | 预告页 | 封面图 | 直播选品 | 推送 | 标题 |
达人 | 对于平台达人主播,在没收到官方通知下,默认必须使用普通预告页类型 | 在保证图人相符的前提下追求美观。 |
| 编辑的粉丝推送,语句通畅、无错别字、体现商品卖点。 | 杜绝无效信息、口水词、夸大夸张等词汇,符合广告法规定禁用极限词 |
MCN | 对于平台达人主播,在没收到官方通知下,默认必须使用普通预告页类型 | 在保证图人相符的前提下追求美观。 |
| 编辑的粉丝推送,语句通畅、无错别字、体现商品卖点。 | 杜绝无效信息、口水词、夸大夸张等词汇,符合广告法规定禁用极限词 |
商家 | 平台店铺账号开播,原则上必须使用店铺直播预告类型,否则影响权重 | 在保证图人相符的前提下追求美观。 |
| 编辑的粉丝推送,语句通畅、无错别字、体现商品卖点。 | 杜绝无效信息、口水词、夸大夸张等词汇,符合广告法规定禁用极限词 |
第四章 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
第一节 违规类型及扣分
第九条 【违规行为类型】
内容创作者违规行为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二者独立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一、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平台运营秩序,或者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
二、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第十条【违规行为扣分及节点】
一、违规行为成立后,平台对创作者进行扣分。当扣分达到节点时,平台会对创作者采取相应的节点处理措施。
二、创作者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以当前扣分分值执行节点处理措施。
三、被执行节点处理的创作者,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四、创作者的违规扣分在每年的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清零。
第十一条【节点处理措施】
违规行为类型 | 情节严重程度 | 处理措施 |
一般违规 | 每24分 | 限制图文、短视频、直播内容发布3天 |
严重违规 | 24分 | 限制图文、短视频、直播内容发布7天 |
48分 | 限制图文、短视频、直播内容发布14天 | |
72分 | 限制图文、短视频、直播内容发布28天 | |
96分 | 清退创作者身份 | |
创作者违规行为将作为其成长激励的重要考核指标。 |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及处理
第十二条 认证管理
【适用情形】创作者提供的认证信息不完整、失效或可能不准确。
【市场管理措施】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内容展示、限制内容发布等措施。
【措施解除】创作者重新完成认证后,可解除部分或全部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 诉讼应对管理
【适用情形】因创作者行为引发其他会员或第三方诉讼至司法机关的,若创作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继续违规的,对苏宁易购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市场管理措施】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内容展示、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清退创作者身份等措施。
【措施解除】创作者妥善处理,平台获得第三方反馈后,可解除部分或全部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 舆情曝光或行政部门要求管理
【适用情形】经新闻媒体曝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内容或创作者。
【市场管理措施】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内容展示、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清退创作者身份等措施。
【措施解除】根据风险消除情形,可解除部分或全部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发布违反公序良俗、平台规则或服务协议的信息
【适用情形】创作者发布有违公序良俗、《商家管理规范总则》、《苏宁云台服务协议》、《苏宁直播用户注册协议》等平台规则或服务协议的信息。随着苏宁易购和社会的发展,可能会出现某些新的、国家不允许的、危害平台或消费者利益的、或网民普遍不认可的行为或信息,可能在本规范中没有涵盖但却又非常紧急、重要需要管控的。
【市场管理措施】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内容展示、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清退创作者身份等措施。
【措施解除】根据风险消除情形,可解除部分或全部市场管理措施。
第三节 违规情形及处理
第十六条【违规处理】《苏宁易购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的,按照《商家管理规范总则》等相关规则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21年2月22日进行公示,于2020年3月1日生效。
第十八条【新旧衔接】内容创作者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九条本规则中的“日”,以24小时计算。
本公告自2021年2月22日公示,将于2021年3月1日生效。
感谢您对苏宁易购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