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2023年3月17日】苏宁易购营销准入基础规则

本规则于2023317日失效,失效前产生订单仍按此规则履行。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营销活动的正常运营秩序,根据《苏宁云台规则》、《苏宁易购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和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苏宁易购商家以及品牌商参加苏宁易购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及营销平台活动(以下合称“营销活动”)。苏宁易购与商家就参加营销活动的选择是双向的,未形成一致意见前任何一方均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与对方开展合作。 

第二章 商家条件

第三条【违规限制】商家因违反《商家管理规范总则》 、导致出现以下扣分节点的,将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违规类型

扣分节点

限制营销活动天数

一般违规

24分

7天

严重违规

24分

10天

48分

20天

72分

30天

96分

店铺清退


         第四条【店铺综合等级】
店铺综合等级是综合商品服务体验、售后体验、物流体验等多维度综合评分,为保障营销活动的基本服务体验,根据商户分层结果,对钻石、金牌、银牌、商户进行择优选择。 

开店时间90天(含)内的新店商户报名,需完成新店任务评分。

第五条【商家活跃度】开店时长(即店铺上线时间)已满180天(含)且近180天(含)内未达成任何成交的商家,将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第六条【服务体验星级】服务体验星级主要考核店铺面向消费者的服务表现,星级越高代表服务水平越有竞争力。为保障营销活动中良好的顾客体验,根据商户星级的结果,平台将在3.5星及以上的商户中进行择优选择。

第三章 商品条件

第七条【最低页面售价】报名参加苏宁易购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及营销平台活动的商品须符合《苏宁易购平台最低页面售价规则》

第四章 违规管理                                                                                            

第八条 商家参与营销平台活动的,若出现违反《苏宁易购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 的行为,则依据《苏宁易购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第九条 商家参与苏宁易购特殊大型营销活动*出现以下情形的,则依据下述规则进行处理。

1、活动违约:已成功报名苏宁易购特殊大型营销活动的商家,在商品提报阶段或活动期间(含预热和正式活动)因商家自身原因退出或以任何形式拒绝履行活动要求的,将依据《商家管理规范总则》 “违背承诺”规则的相关规定,予以扣一般违规行为十二分处理。

2、活动后降价:商家违反苏宁易购特殊大型营销活动价格约定,活动结束后15个自然日内商品售价低于活动期间活动价的,将依据《苏宁易购规则》“违背承诺”规则的相关规定,予以扣一般违规行为十二分处理。销售特殊商品的商家除外(比如3C数码、珠宝贵金属(金、银、铂金)制品、应季清仓等)。

第十条 已成功报名营销活动的商家,如在活动前或活动进行过程中在交易、维权、营销、诚信经营等各环节出现异常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账号异常、交易资金异常等情形),苏宁易购将中止或终止商家继续参与营销活动。

第十一条 为确保消费者在营销活动中享受到切实的优惠,苏宁易购要求参与营销活动的商家应向消费者提供更具竞争力的商品价格,不得对消费者有价格欺诈行为。若商家并未通过其参加的营销活动将更具价格竞争力的商品提供给消费者,一经发现并核实,苏宁易购有权中止及/或终止商家继续参与营销活动。同时,商家参与历次营销活动时给到消费者的优惠力度,将作为考量商家能否参加重大营销活动的标准之一。

 

第五章名词解释

1、苏宁易购特殊大型营销活动*:618、818、双11、双12、年货节、女王节等,具体范围以该活动招商规则说明为准。

2、15个自然日:若两个大型官方活动间隔期少于15个自然日的,以间隔期为约定承诺期。

第六章附则

【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19年8月18日发布并公示7日。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19年8月25日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

【新旧衔接】

1、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2、苏宁易购可以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苏宁易购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苏宁易购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计算单位】本规则中的“天”,以24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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