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于2023年12月15日失效,失效前产生订单仍按此规则履行。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调整后) |
家用电器 | 生活电器 | 美健电器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授权链路应当完整(从苏宁有货渠道操作的商品直接追溯有货渠道供应商的品牌授权链路),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1、若经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商品的3C认证证书; | |
2、若经营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商品的水效标识; | |||||
3、若经营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商品的能效标识; | |||||
4、若经营列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经营备案凭证及商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 | |||||
小件厨房电器 | 5、若经营列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商品,需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
其他二级类目 | |||||
厨房工具 | 餐饮具 | ||||
烹饪用具 | |||||
家用视听设备及相关配件 | 电视机 | 平板电视机 | |||
家用音箱 | |||||
工程音箱 | |||||
影音播放机 | |||||
电视配件 | |||||
冰箱洗衣机及相关配件 | |||||
厨房卫浴电器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 |
家装家具家纺 | 家装建材及五金 | 家装主材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1、若经营装修设计/施工/监理类目,需提供如下资质: | |
1)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相应等级证书(主要含室内装修、装饰范围); | |||||
2)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
3)工程监理需提供建设部或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含地区性装饰协会)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
2、若经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商品的3C认证证书; | |||||
3、若经营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商品的水效标识; | |||||
4、若经营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商品的能效标识; | |||||
基础建材 | 5、若经营列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商品,需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
电子电工 | |||||
装修设计/施工/监理 | |||||
其他二级类目 | |||||
家纺 | 床上用品 | 1、若经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商品的3C认证证书; | |||
2、若经营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商品的水效标识; | |||||
卫浴纺织 | 3、若经营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商品的能效标识。 | ||||
家居装饰品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 |
3C数码 | 数码照摄 | 摄像器材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1、若经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商品的3C认证证书; | |
其他二级类目 | 2、若经营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商品的能效标识。 | ||||
电脑 | 电脑整机 | ||||
服务器/工作站 | |||||
电脑DIY产品 | |||||
其他二级类目 | |||||
OA办公 |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 | ||||
保险及保管箱柜 | |||||
电子电教 | |||||
办公设备 | |||||
办公文具 | |||||
其他二级类目 | |||||
智能设备 | |||||
3C配件 | |||||
手机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 |
汽车用品 | 汽车用品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1、加油卡类目暂不招商 | ||
整车 | 汽车金融 | 1、经营特种车租赁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
2、整车开店商家(代理商)需要提供《整车卖家开店承诺函》 | |||||
3、经营汽车金融: | |||||
1)国内经营融资租赁的公司,应当提供融资租赁牌照 | |||||
2)经营保险销售的需要提供《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 |||||
3)保险代销公司需提供《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 |||||
4)保险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页面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 | |||||
4、经营整车、零配件、车用设备: | |||||
1)若经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商品的3C认证证书; | |||||
特种车 | 特种车租赁 | 2)若经营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商品,需提供商品的能效标识。 | |||
其他二级类目 | |||||
汽车服务 | /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 |
服饰鞋帽/箱包皮具 | 鞋靴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 | ||
箱包皮具 | |||||
服饰鞋帽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 |
运动户外 | 运动服/休闲服装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 | ||
运动户外 | |||||
儿童运动服/休闲服装 | |||||
儿童运动鞋 | |||||
体育衍生品 | |||||
运动鞋new | |||||
运动包/户外包/配件 | |||||
运动/瑜伽/健身/球迷用品 | |||||
户外/登山/野营/旅行用品 | |||||
自行车/骑行装备/零配件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 |
珠宝配饰/礼品/工艺品 | 乐器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1、经营工艺品名人字画,如为真品,需提供作者(所有者)对其作品的销售授权书; | ||
礼品 | 2、经营框架类有度数眼镜(近视、远视)的商家,需提交验光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
眼镜 | |||||
钟表 | |||||
珠宝/黄金/钻石/翡翠 | |||||
时尚饰品/饰品配件 | |||||
工艺品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 |
美妆 | 美妆 | 香氛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相关品牌完整授权,且最多至三级) | 一、若商家经营国产化妆品,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资质: | |
1、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2、化妆品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3、若为委托加工,提供“委托加工合同”; | |||||
4、经营普通化妆品的,应提供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 | |||||
5、经营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应提供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凭证。 | |||||
二、若商家经营进口化妆品,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资质: | |||||
1、经营进口普普通化妆品的,应提供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 | |||||
2、经营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应提供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凭证。 | |||||
彩妆 | |||||
面部护理 | |||||
美妆工具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 |
图书音像 | 文化制品 | 图书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出版社授权书:2份以上,需是长期合作的出版社提供,以初审通过时间开始,授权期限1年以上(如申请公司为出版社,可用营业执照代替);销售授权/进货证明:提供入驻主体往上追溯不少于两层的末级品牌授权或进货证明文件(采购合同或发票),扫描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入驻公司红章。 | 1、若经营出版物,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商品版号; | |
2、若经营进口出版物,需提供至少与1家出版物进出口公司经销合作的证明文件和该出版物进出口公司持有的《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或该出版物进出口公司持有的进口出版物备案文件; | |||||
音像制品 | 3、若经营非进口出版物,非出版社开设店铺的商家,需提供至少1家及以上出版社直接授权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 |
食品及酒水 | 肉禽蛋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一、经营粮油休食、酒水饮品等预包装食品 | ||
1、若开店公司为生产厂商,需提供开店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
2、若开店公司非生产厂商,需提供开店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
二、经营蔬菜水果、水产海鲜等生鲜商品,还需提供: | |||||
1、提供最近一批次的《质检报告》及《采购协议》,若为自营,需提供开店公司的养殖或种植证明; | |||||
2、若经营生鲜蛋类商品,需提供养殖厂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
3、若经营的为活蟹商品(包括大闸蟹、青蟹等),则必须提交养殖证明复印件;若经营的为阳澄湖产区的大闸蟹,需提供品牌商(或开店主体)的地理标志商品认证证明 | |||||
三、经营食盐商品,还需提供: | |||||
开店公司或供应商的《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及食盐采购合同、发票; | |||||
冷冻冷藏 | 四、经营进口食品、酒水商品,需提供开店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蔬菜水果干货 | |||||
熟食餐饮 | |||||
水产海鲜 | |||||
烘焙 | |||||
休闲食品 | |||||
饮品 | |||||
酒 | |||||
早餐冲调 | |||||
粮油干调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 |
居家日用 | 宠物/宠物食品及用品 | 宠物食品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若经营宠物活体,需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养殖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实体店)、无接触宠物保证函及购销合同(无实体店)、犬类经营许可证或犬类销售许可或公安部门备案 | |
其他二级类目 | |||||
个人护理 | 口腔护理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一、若商家经营国产化妆品,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资质: | ||
1、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2、化妆品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3、若为委托加工,提供“委托加工合同”; | |||||
4、经营普通化妆品的,应提供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 | |||||
5、经营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应提供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凭证。 | |||||
二、若商家经营进口化妆品,还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资质: | |||||
1、若经营进口商品,须提交该品牌最近一批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非特殊/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复印件; | |||||
女性护理 | 三、经营卫生用农药(包括驱蚊类商品)的,还应提供农药登记证。 | ||||
美发/护发/造型 | |||||
身体护理 | |||||
日用百货 | 日常防护 | ||||
绿植园艺 | |||||
其他二级类目 | |||||
清洁用品 | 驱虫/驱蚊 | ||||
纸品 | |||||
洗衣用品 | |||||
家居清洁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 |
医药健康 | 营养保健 | 传统滋补营养品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1、若开店公司为生产厂商,需提供开店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
特殊用途膳食食品 | 2、若开店公司非生产厂商,需提供开店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
保健品/膳食补充剂 | |||||
医疗健康服务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括对应科目,医疗服务需要在医疗机构的合法执业地点提供; | |||
隐形眼镜/配套用品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一、不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需提供: | |||
1、需提供验光师资格证书; | |||||
2、非生产厂商还需要提供下述资质材料: | |||||
(1)生产厂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
(2)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 |||||
二、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还需提供: | |||||
1、开店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需明显标识经营范围包含第三类: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 | |||||
2、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经营备案凭证; | |||||
3、商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凭证; | |||||
成人用品 | 计生用品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1、需提供开店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经营备案凭证 | ||
2、需提供开店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3、需提供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 |||||
4、需提供商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 | |||||
其他二级类目 | / | ||||
处方药 | 1、需要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 ||||
2、需要提供《执业药师注册证》; | |||||
OTC药品/医疗器械 | OTC药品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3、需要提供商品的药品注册凭证。 | ||
保健理疗 | 1、需要提供开店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经营备案凭证 | ||||
2、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3、需要提供商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 | |||||
4、非生产厂商还需要提供下述资质材料: | |||||
(1)生产厂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
医疗器械 | (2)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 |
母婴 | 母婴 | 奶粉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1、母婴类化妆品的资质同化妆品的资质要求; | |
2、母婴类食品的资质同食品的资质要求; | |||||
婴儿辅食 | 3、若经营进口食品,须提交开店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该品牌最近一批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 ||||
母婴类营养品 | |||||
玩具 | |||||
母婴类洗护用品 | |||||
孕婴童用具 | |||||
童车、儿童家具 | |||||
其他二级类目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
本地生活/旅游度假 | 本地生活/旅游度假 | 周边游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 | |
生活服务 | 教育培训 | ||||
机票 | |||||
火车票 | |||||
船票 | |||||
酒店 | |||||
演出票务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
虚拟商品 | 虚拟充值 | 手机充值 | 话费充值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一、旗舰店 |
1、开店公司需为一般纳税人 | |||||
2、省级及以上运营商或下属全资子公司可开设旗舰店,省级以下运营商暂停入驻 | |||||
二、专卖店/专营店 | |||||
1、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 | |||||
2、公司成立时间不得低于3年 | |||||
3、需提供市级以及以上运营商的合作协议,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
4、连续6个月以上的经营话费充值业务的相关凭证 | |||||
5、开店公司主体需提供近一年的销售相关凭证 | |||||
6、开店公司主体及关联公司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法律起诉等风险 | |||||
流量充值 | 1、开店公司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 ||||
宽带充值 | 2、经营“手机流量充值”、“流量周期包”类目,省级及以上运营商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开设旗舰店可直接入驻,省级以下运营商暂停接受入驻; | ||||
生活缴费 | 加油卡充值 | 1、申请“电子加油券/加油卡直充/加油卡代充/实物加油卡”类目的旗舰店需满足:省级及以上成品油销售公司可入驻开设旗舰店,需提供以下资料: | |||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
2)发卡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编码(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 |||||
3)发卡用户协议或章程 | |||||
2、申请“电子加油券/加油卡直充/加油卡代充/实物加油卡”类目的专营店需提供以下材料: | |||||
1)开店公司与省级及以上成品油销售公司的合作协议; | |||||
2)品牌发卡方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
3)品牌发卡方的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码(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 |||||
4)发卡用户协议或章程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
房产 | 房产 | 新房 | 整房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1、房地产开发商:需出具开发商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2、非房地产开发商: | |||||
(1)需提供至少一家合作的开发商五证; | |||||
(2)需提供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销售授权书(经纪公司)/合作协议/标准模板授权书(必须需加盖开发商公司公章); | |||||
(3)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房地产经纪内容,并需提供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供的备案证明文件; | |||||
二手房服务 | 购房优惠劵 | (4)经营区域性的区域或城市+类目+专营店,需提供苏宁有房的授权书。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
教育培训 | 教育培训 | 出国留学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 | |
考证培训 | |||||
早教幼教 | |||||
中小学辅导 |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品牌要求 | 行业资质要求 |
售后 | 售后 | 冰洗售后服务 | 品牌授权链路应当完整,暂不做招商授权级别要求 | 1、开店公司需提供公司线下地址的房产证扫描件或/和房屋租赁合同的扫描件; | |
2、需提供门店信息表,至少一家实体店铺并需提供实体店铺照片; | |||||
3、开店主体需签署《合规经营承诺函》和《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函》; | |||||
4、维修/清洁/保养类目需提供3名及以上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从业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从业人员资质(高空作业证、燃气证等); | |||||
5、维修/清洁/保养类目需提供开店主体为用户、服务人员等购买的保险证明,保险范围需包括因意外造成的用户、服务人员、第三人的财产灭失和人身伤害; | |||||
厨房电器售后服务 | 6、保障服务类目需提供购买的有效期内的保险协议或保单,保障额度5000万以上; | ||||
电脑售后服务 | |||||
黑电售后服务 | |||||
空调售后服务 | |||||
家庭维修服务 | |||||
家庭洗护服务 | |||||
售后延保 | |||||
家政服务 | |||||
其他二级类目 | |||||
注:除上述资质要求外,所有申请入驻的企业法人均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
经营进口商品的,须提交该品牌及商品最近一批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涉及检验检疫的还需要提供检验检疫证书(CIQ证明); | |||||
每个品牌须至少提供一份由省级及以上质检机构(国家中心)或具有CNAS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或经苏宁云台认可的第三方质检服务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