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关于鞋靴类商品的争议处理。
第二节 鞋靴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在平台以下类目发布的商品:
鞋靴、儿童运动鞋、运动鞋new。
本规则未特别列明的情形,依照《苏宁云台交易争议处理规范总则》执行。
第一节 鞋类商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开线、脱胶、变形、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尖)突出、凹凸不平;
2、开裂:包括但不限于裂浆、裂面、裂帮、裂底(外底或内底)、裂跟;
3、断裂:包括但不限于断底、断根或根面脱落、断面、断勾心(包括勾心软或松动)、网面破裂;
4、断带:凉鞋绑带、拖鞋绑带、人字拖人字部分断裂、人字拖夹脚处拔出;
5、染色:鞋内里染脚(染全脚/染脚超过2个部位)、颜色互染(特殊商品特别提示的除外);
6、鞋内里断裂;
7、鞋内皮毛出现块状脱落;
8、主要配饰脱落;
9、走线、拼接不对称;
10、左右脚不对称;
11、严重溢胶、严重胶水印;
12、经平台或消费者所在地消费者协会认定或具有权威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鉴定,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
第二节 以下情况不属于本规范规定的质量问题:
1、消费者自行裁剪、修改、无法保持原样的商品。
2、商品标上有洗涤、保养说明,而未按说明洗涤造成商品损伤的。
3、消费者因穿着、保养不当(如雨天穿着或接触溶剂、碱、油等易腐蚀物)或人为破坏而导致鞋子破损的。
4、已标明特价的“处理品”、“等外品”、“次品”和已标明有瑕疵的“处理品”、“等外品”、“次品”。
5、消费者基于磨脚等个人感受等主观因素等提出的退换货需求,不符合无理由退换货要求的,平台不支持消费者退换货需求。
第一节 鞋盒包装问题
买卖双方达成七天无理由退货协议后,商家主张鞋盒具有防伪性、唯一性、收藏纪念价值等存在特殊附加价值的,因退回鞋盒存在缠胶带、写字、严重变形、严重破损等影响完好情形拒绝退货退款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举证标准如下:
商家可举证已事先明示消费者告知鞋盒包装具有防伪性、唯一性或收藏纪念价值,七天无理由退货须进行特定包装保护的沟通记录,及鞋盒存在上述影响完好情形的实物图片。
第二节 商品质量问题
消费者主张收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举证标准如下:
1、消费者可提供商品质量问题清晰可见的实物图片证明商品质量问题情况属实。
2、消费者可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或鉴定报告或当地消费者协会认定的质量问题报告证明商品质量问题情况属实。
第一节 鞋盒包装问题
消费者未对鞋盒包装予以积极谨慎保护,导致鞋盒包装存在影响完好情形的,经判定商家举证有效,平台不支持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第二节 商品质量问题
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经判定消费者举证有效,商家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平台平台相关规则履行以下退货、更换、维修等义务,不得以鞋盒包装破损、灭失为由拒绝履行售后服务:
1、消费者在订单确认收货后次日0点起的15个自然日内,平台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维修。商家无法履行更换义务的,平台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
2、消费者签收商品后120天内且商品实际成交金额在50元及以上的,平台支持消费者维修需求。商家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若商家逾期未履约的,则应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否则平台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运费由商家承担。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由消费者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由商家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23年10月7日发布并公示7日。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23年10月14日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
【新旧衔接】
1、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2、苏宁易购可以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苏宁易购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苏宁易购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计算单位】本规则中的“天”,以24小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