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发射设备商品管理规则》调整的公告

各位亲爱的商家:

为维护苏宁易购平台正常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苏宁云台服务协议》、《商家管理规范总则》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该规则调整于2023616日公示。

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

新增:

第四条 违规处罚

1、商家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商品未完成“销售备案”的,依据《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第十三条不配合提交资料苏宁易购将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每次扣四至九十六分不等,同时苏宁易购有权视情况对不配合平台管理的商家采取公示警告、商品下架、限制发布商品、店铺屏蔽等违规处罚措施。

2、商家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商品,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依据苏宁易购禁售商品目录及对应违规处理一览表(十二)其他类第10条其他法律法规等规范文件中禁止销售的物品,及所售商品资质不符合苏宁易购要求的商品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96分

3、顾客投诉、政府查处相关问题,苏宁易购将视情况采取产品下架、返厂、检测等措施,并由商家承担罚款损失、商誉损失。



调整后全文:

第一条 制定目的及依据

为维护苏宁易购平台正常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苏宁云台服务协议》、《商家管理规范总则》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苏宁易购经营“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商品”的商家需严格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管理要求

商家在经营无线电发射设备商品时需要遵守以下管理要求:

1、无线电发射设备商品范围:

无人机、VR眼镜、智能眼镜、智能机器人(如:扫地机器人)、智能主机、智能手表、智能摄像头、运动追踪器、智能家居、DIY电脑、智能后视镜、智能行车记录仪、智能手机、智能平板、笔记本、游戏本、蓝牙手表、蓝牙音箱、蓝牙耳机、无线路由器、无线播放器、无线投影、学生平板、录音笔、对讲机、智能电视等具有发射接收(WIFI、蓝牙功能)功能的商品。

2、商家发布相关商品时,需要严格遵守《苏宁易购平台商家商品发布规范》要求;

3、商家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商品,须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并完成“销售备案”。需在商品详情页相关位置展示“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销售备案”凭证。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商家可通过工信部网站(www.miit.gov.cn)首页“政务服务”栏目进入“无线端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点击备案服务进入或通过域名https://wxdxsba.miit.gov.cn直接访问。

第四条 违规处罚

1、商家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商品,未完成“销售备案”的,依据《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第十三条不配合提交资料,苏宁易购将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每次扣四至九十六分不等,同时苏宁易购有权视情况对不配合平台管理的商家采取公示警告、商品下架、限制发布商品、店铺屏蔽等违规处罚措施。

2、商家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商品,未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依据《苏宁易购禁售商品目录及对应违规处理一览表》(十二)其他类第10条其他法律法规等规范文件中禁止销售的物品,及所售商品资质不符合苏宁易购要求的商品,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96分。

3、顾客投诉、政府查处相关问题,苏宁易购将视情况采取产品下架、返厂、检测等措施,并由商家承担罚款损失、商誉损失。


本公告发布后公示七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23623日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生效。

感谢您对苏宁易购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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