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管理规范

第一条【制定目的及依据】为维护苏宁易购网站正常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宁易购商家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苏宁易购经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商家需严格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管理要求】商家在经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时需要遵守以下管理要求:

(一)商家发布相关商品时,需要严格遵守《苏宁易购商品发布规范》要求;

(二)商家发布相关商品时,需要在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以显著方式发布完整且有效的“CCC认证证书(即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截图;

(三)商家发布相关商品时,需于“包装及参数”内配置CCC认证相关信息【CCC认证编号、生产者(制造商)名称】,校验通过后商品方能发布成功。

(四)商家发布相关商品时,需要统一发布于以下类目下,不符要求的商品需商户自主于2020年09月29日 24:00之前完成整改,逾期平台将按类目错放下架处理,请知悉;

1、四级类目:电动自行车(整车 » 电动车 » 电动车整车 » 电动自行车);

2、四级类目:电动摩托车(整车 » 电动车 » 电动车整车 » 电动摩托车);

(五)其他苏宁易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网站运营管理需要确认商家需要遵守的事项。

(六)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可发布、销售;

超标特征:

1、最高车速超过25KM/h;
2、整车车体自重(含电池)超过55kg;
3、整车车体宽度超过45cm;
4、骑车时车速达到或超过15KM/h无超速提示音;
5、前后花鼓的距离大于1.25m;
6、鞍座长度大于35cm;
7、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V;
8、电机的额定功率大于400W;
9、无脚踏骑行功能,无防火阻燃功能和防止篡改设计。

第四条【违规处理】商家在经营相关商品过程中,有不符合本细则管理要求行为的,苏宁易购可以要求商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按照《苏宁云台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第二十条滥发信息进行处理;

商家在经营电动自行车商品过程中,有不符合本细则管理要求行为的,每次扣一般违规行为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一般违规行为24分。

第五条【其他参考规则】《3C产品认证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http://sophelp.suning.com//helpCenter/showHelpDetail/SBZ100000961.htm

章节定位 意见反馈 回到顶部
目录×
问题没解决?请选择原因:
请选择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