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则定义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获取他人财物,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二、内容概要
骗取他人财物的,每次扣九十六分;苏宁易购有权删除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
骗取他人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交易中诱导交易对方违背苏宁易购正常交易流程操作并取得钱、货一方的结果;
2、商家发送钓鱼链接或木马病毒信息用于骗取他人财物的;
3、商家利用非法手段骗取苏宁易购交易类保险的保险金、苏宁云台消费者保障基金或苏宁云台商家保证金等款项的;
4、商家发布虚假的商品或服务信息骗取交易款项的;
5、商家出售账号类商品后以恶意找回的途径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6、商家利用苏宁云台独立担保交易服务骗取交易款项的;
7、商家假借苏宁易购或其关联公司工作人员或苏宁客服名义行骗的;
8、商家通过第三方账户实施诈骗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
9、商家违反《苏宁云台服务协议》及其附属协议约定,向他人提供苏宁云台商家账户实施诈骗行为的。
10、其他非法获取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
对前述财物遭侵害的受害方,苏宁易购有权基于现有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易付宝公司实施易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店铺监管、限制网站登录、限制苏宁易购在线客服系统登录等。
【发布方】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7日
【生效时间】2021年5月14日
【说明】本规范自发布时起公示7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期间如无意见及修改,将于规定时间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