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于2021年5月14日失效,失效前产生订单仍按此规则履行
一、规则定义
恶意骚扰,是指商家采取恶劣手段骚扰顾客,妨害顾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内容概要
恶意骚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因买卖双方在退款、投诉或评价等方面产生纠纷,商家多次恶意致电顾客或者给顾客发送垃圾信息,甚至辱骂顾客,干扰顾客休息或正常生活的行为。
恶意骚扰,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处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一般违规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严重违规二十四分。同时苏宁易购有权视情况对恶意骚扰的商家采取公示警告、店铺屏蔽等违规处罚措施。
三、规则解读
(一)商家恶意骚扰顾客,联系方式从何而来?
这里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码、QQ、邮箱账号等通讯信息,商家获取的这些联系方式主要有以下途径:
1、商家利用顾客与之达成交易的订单信息中的联系方式;
2、商家未与顾客达成交易,但是在和顾客的聊天过程中获取到相关的联系方式;
3、其他渠道获取的联系方式。
(二)“顾客”包括哪些人员?
顾客包括买家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包括账号所有人、收货人、付款人或者前述人员的亲属、朋友。
(三)如何理解“垃圾信息”?
所谓“垃圾信息”,是指对顾客无用、甚至有害的信息或其传播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信息。
【发布方】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4月3日
【生效时间】2020年4月10日
【说明】本规范自发布时起公示7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期间如无意见及修改,将于规定时间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