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于2023年11月28日失效,失效前产生订单仍按此规则履行。
第一条【跨类目经营】 苏宁拼购平台卖家需要跨大类经营的,参考适用以下标准:
1、持有商标注册证的品牌,可以申请其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商品所包含的一级类目;
2、持有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品牌,不允许跨苏宁易购经营大类。同一大类下可根据相应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申请苏宁一级类目。
只可以在同一经营大类下跨类目经营,不得跨大类经营不同类目。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旗舰店/专卖店 | 专营店/个体店/个人店 | |
R标 | TM标 | - | ||
运动户外 | 运动/瑜伽/健身/球迷用品 | 可以跨大类经营该品牌核准使用商品所属的一级类目。 | 不可以跨大类经营,但可以在同一大类下跨一级类目经营该品牌核准使用商品所属的一级类目。 | 不可以跨大类经营,但可以在同一大类下跨一级类目经营该品牌核准使用商品所属的一级类。 |
自行车/骑行装备/零配件 | ||||
运动鞋 | ||||
运动服/休闲服装 | ||||
运动包/户外包/配件 | ||||
户外/登山/野营/旅行用品 | ||||
电动车/配件/交通工具 | ||||
票务/卡券 | ||||
服饰鞋帽/箱包皮具 | 箱包皮具 | |||
服饰 | ||||
劳保服饰 | ||||
鞋靴 | ||||
珠宝配饰/礼品/工艺品 | 乐器 | |||
礼品 | ||||
眼镜 | ||||
钟表 | ||||
珠宝/黄金/钻石/翡翠 | ||||
时尚饰品/饰品配件 | ||||
工艺品 | ||||
汽车用品 | 汽车用品 | |||
电动车/配件/交通工具 | ||||
汽车服务 | ||||
游艇 | ||||
汽车服务 | ||||
家装家具家纺 | 家装建材及五金 | |||
家纺 | ||||
居家日用 | 农资 | |||
清洁用品 | ||||
日用百货 | ||||
宠物 | ||||
食品及酒水 | 营养保健 | |||
休闲食品 | ||||
酒 | ||||
饮品 | ||||
生鲜 | ||||
早餐冲调 | ||||
烘焙 | ||||
冷冻冷藏 | ||||
肉禽蛋 | ||||
蔬菜水果干货 | ||||
熟食餐饮 | ||||
水产海鲜 | ||||
进口食品 | ||||
进口酒水 | ||||
美妆 | 美妆 | |||
个人护理 | ||||
母婴 | 母婴 | |||
图书音像 | 文化制品 | |||
医药健康 | 医疗健康服务 | |||
隐形眼镜/配套用品 | ||||
成人用品 | ||||
OTC药品/医疗器械 | ||||
家用电器 | 生活电器 | |||
厨房工具 | ||||
家用视听设备及相关配件 | ||||
冰箱洗衣机及相关配件 | ||||
厨房卫浴电器 | ||||
空调及相关配件 | ||||
3C数码 | 数码照摄 | |||
电脑 | ||||
OA办公 | ||||
智能设备 | ||||
3C配件 | ||||
手机 |
第二条【经营大类】 经营大类详见《苏宁拼购招商类目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