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Outlets供应商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一览表 | ||||
违规类型 | 违规行为 | 违规定义 | 扣分 | 其他处罚措施 |
严重违规行为 | 出售假冒伪劣盗版商品 | 是指供应商冒用或伪造公章、资质证件、专利号,出售商品所需的各项审批、许可、认证、检测报告等法律文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 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次扣九十六分。处违约金100万元,划扣所有货款余额 | 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强制下架或删除供应商所发布的假冒、盗版商品。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该情形的供应商,苏宁易购Outlets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立即下架活动专场、屏蔽档期报名入口并予以清退查封账户。 |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 | 是指供应商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 | 每次扣九十六分 | 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下架或删除供应商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苏宁易购有权立即下架活动专场、屏蔽档期报名入口并清退查封账户,此外,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扰乱市场秩序 | 指供应商通过不正当手段,刻意规避法律规定、协议约定、平台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或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侵害其他供应商权益,扰乱苏宁易购Outlets平台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 视情节轻重程度,每次扣四十八至九十六分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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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他人财物 | 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获取他人财物,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 每次扣九十六分 | 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删除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对前述财物遭侵害的受害方,苏宁Outlets有权基于现有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货款强制措施、供应商后台监管、限制网站登录、限制苏宁易购在线客服系统登录等。 | |
盗用他人账户 | 指盗用他人苏宁易购网站或易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相关信息、财产权的行为。 | 每次扣九十六分 | 1、苏宁Outlets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 | |
2、苏宁Outlets作清退处理,查封账户,并扣除全部货款,此外,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货款不足弥补损失的,供应商仍应予以赔偿。 | ||||
泄露他人信息 | 指供应商未经允许发布、泄露、传播他人个人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 首次扣十二分,再次及以上,每次扣二十四分 | 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删除供应商所泄露的他人隐私的信息。 | |
恶意骚扰 | 指供应商采取恶劣手段对他人实施骚扰、侮辱、恐吓等,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每次扣十二分 | 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视情况对不配合平台管理的供应商采取公示警告、商品下架、限制发布商品、活动专场下架、屏蔽报名入口等违规处罚措施,此外,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1)供应商骚扰、侮辱、恐吓消费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 ||||
(2)供应商骚扰、谩骂、恐吓平台工作人员,散播恶意攻击平台的消息等情形。 | ||||
不正当牟利 | 不正当谋利,是指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苏宁易购工作人员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和商业机会等),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 不正当谋利的,视情节轻重程度,每次扣二十四到九十六分。 | 1、不正当谋利的供应商,苏宁云台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该供应商的关联商品六个月内不得参加苏宁Outlets营销活动; | |
2、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供应商有如实主动申报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苏宁易购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 | ||||
3、自对供应商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苏宁易购将限制该供应商参加苏宁Outlets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 ||||
4、供应商向苏宁易购工作人员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供应商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二十四分; | ||||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当谋利行为: | ||||
(1) 供应商为苏宁工作人员的,每次扣九十六分,并将依据《苏宁云台服务协议》第18条阳光条款的相关规定,给予谋取不当利益的五倍或者合同标的额的20%取其高承担违约责任(最低拾万元),该笔违约金将直接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供应商货款不足以扣除的,仍应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2)供应商为苏宁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苏宁工作人员未依据“阳光公约”规定进行如实申报的,每次扣四十八分;若有利用苏宁易购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九十六分。除以上扣分处罚外,以上两种违约情形亦将依据《苏宁云台服务协议》第18条阳光条款的相关规定,给予谋取不当利益的五倍或者合同标的额的20%取其高承担违约责任(最低拾万元),该笔违约金将直接从供应商易付宝余额中扣除。供应商货款不足以扣除的,仍应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不配合平台管理 | 指供应商在日常经营中不配合苏宁易购Outlets平台管理,导致相关管理工作进展缓慢等行为。 | 视情节轻重程度,每次扣四至九十六分不等 | 其中针对供应商提交的入驻资质伪造、篡改或者经过技术处理模糊、隐藏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品牌授权、产品质量认证、专利证书)的行为,或在经营过程中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苏宁Outlets平台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扣除二十四至九十六分不等。 | |
1、不配合提交资料 | 同时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视情况对不配合平台管理的供应商采取公示警告、商品下架、限制发布商品、活动专场下架、屏蔽报名入口等违规处罚措施。 | |||
(1)供应商未按要求、时间更新提交资料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台账基本信息-运营人员、客服人员等联系方式以及仓库相关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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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指供应商向苏宁易购提供的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虚假无效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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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消极对待或明确拒绝配合苏宁易购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拒接电话、不回复消息等行为,导致新增客诉或客诉升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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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违禁信息 | 是指供应商发布《苏宁云台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附件中构成严重违规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 | 视情节轻重程度,扣除二至九十六分不等 | 苏宁易购对供应商所发布的违禁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 |
发布违禁信息的,依据《苏宁云台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 ||||
发布非约定商品 | 指供应商通过苏宁Outlets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苏宁易购允许的品牌或类目的商品的行为。 | 视情节轻重程度,扣除四至四十八分不等 | 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立即对供应商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处理。 | |
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 | 是指出售的商品品质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平台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形,或者出售不具备商品使用性能的商品。 | 质检一般违规,情节轻微的,按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四至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至四十八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九十六分(4-24,4-48,96),并扣除2000元/sku/次的处罚。 | 苏宁Outlets平台作清退处理,查封账户,并扣除全部货款,此外,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货款不足弥补损失的,供应商仍应予以赔偿。 | |
质检严重违规,情节轻微的,按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四至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至四十八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九十六分(4-24,4-48,96),并扣除4000元/sku/次的处罚。 | ||||
一般违规行为 | 不当注册 | 指供应商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苏宁易购网站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苏宁易购网站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苏宁易购运营秩序的行为。 | 每次扣二十四分 | 1、苏宁易购有权对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进行查封;并对滥用权利导致的订单予以关闭; |
2、苏宁易购将视情节采取公示警告、身份验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登录苏宁易购在线客服系统、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起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违规处理措施。 | ||||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 指供应商所使用的宣传推广内容,涉及侵害他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每次扣两分 | 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对供应商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 |
(1)商品名称、宣传用语、详情介绍等对外推广用语中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的; | ||||
(2)品牌名称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且该品牌专场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与该注册商标注册的类别相同或类似的; | ||||
(3)商品外包装、推广画面、宣传资料等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权利作品的; | ||||
(4)商品宣称具备某项专利但实际不具备或具备专利但未公示专利号或虽公示专利号但实际错误的; | ||||
(5)其他侵害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等权利的。 | ||||
滥发信息 | 滥发信息,是指商家未按法律规定、服务协议、平台规则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 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扣一至二十四分不等 | 1、供应商发布除以上滥发信息情形之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或《苏宁云台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的,苏宁Outlets可以对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或删除处理。 | |
2、乱发广告信息:在商品页、品牌页或苏宁云台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以及利用客服在线系统等群发重复的或未经请求的供应商店铺消息、产品或服务消息等广告消息。苏宁易购有权按情节严重程度下架违规商品或者删除供应商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同时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 | ||||
3、发布或推送其他销售渠道信息:禁止供应商在苏宁平台页面发布除苏宁易购网站之外的其他销售渠道信息,或在给买家发送的在线客服聊天信息、评价回复、短信信息、邮件、物流包裹及商品包装中包含、附带除苏宁易购网站之外的其他销售渠道信息的行为,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水印、LOGO、网址链接、二维码、银行账号、第三方支付账号、实体店地址、电子邮箱及未经苏宁易购备案认可的联系方式。 | ||||
出现该违规行为的,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并下架违规商品或者删除供应商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 | ||||
情节严重的,如在上述渠道发布第三方信息的,每次扣四分,并下架违规商品或者删除供应商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 | ||||
情节特别严重的,如通过上述渠道引导消费者在苏宁平台以外进行交易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24分,并下架违规商品或者删除供应商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 | ||||
4、发布重复信息:指同一供应商在同一品牌专场中发布两件及以上同款商品的行为;出现该违规行为的,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程度,下架违规商品或者删除供应商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同时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 | ||||
5、发布错误描述信息: | ||||
(1)商品发布不合规,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或商品名称和图片未按照《苏宁云台行业标准》和《苏宁Outlets商品发布规范》发布的,下架违规商品或者每件商品扣两分。 | ||||
(2)商品页面表述不一致,商品标题、图片、物流方式、价格、运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下架违规商品或者每件商品扣两分。 | ||||
(3)错用、滥用关键词,指发布的商品或信息所使用的关键字/词错误或重复(包括商品广告词),造成消费者购物困扰,但未涉及到虚假宣传或描述不符的,按情节轻重程度,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二到八分。 | ||||
(4)类目错放,指所发布的商品与类目或商品属性不符,下架违规商品。 | ||||
(5)商品卖点维护不规范 | ||||
商品卖点的内容需保证真实、准确、合法;卖点信息如有字符,只能使用中文格式字符,不得使用“+、空格、~、?、【】”等特殊符号及英文字符;卖点信息不得出现新版《广告法》禁用词或信息过期现象。未在平台要求时间内修改到位(预热期24小时,在售期12小时),每次扣一分,一个月封顶二十四分,同时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商品下架、商品删除、屏蔽档期报名入口等市场管理措施。" | ||||
(6)品牌专场及上新文案维护不规范 | ||||
品牌专场相关信息文案(品牌简称、名品专场名称、上新提醒文案等)未按照规范要求维护。未在平台要求时间内修改到位(预热期24小时,在售期12小时),每次扣一分,一个月封顶二十四分,未在平台要求时间内修改到位,同时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专场下架、屏蔽档期报名入口等市场管理措施。 | ||||
(7)活动品牌端口素材图不规范 | ||||
品牌预热或在售状态下,苏宁Outlets稽查发现品牌档期报名活动相关素材(logo、品牌主图瀑布流、APP品牌详情页、PC端品牌主图瀑布流、PC端品牌推荐主图、PC端品牌详情等)未按照模板作图(尺寸大小、文案摆放等作图要求)不符合规范。未在平台要求时间内(预热期24小时,在售期12小时)修改到位,每次扣一分,一个月封顶二十四分,同时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专场下架、屏蔽档期报名入口等市场管理措施。 | ||||
(8)活动品牌端口素材图不规范 | ||||
品牌预热或在售状态下,苏宁Outlets稽查发现品牌档期报名活动相关素材(logo、品牌主图瀑布流、APP品牌详情页、PC端品牌主图瀑布流、PC端品牌推荐主图、PC端品牌详情等)未按照模板作图(尺寸大小、文案摆放等作图要求)不符合规范。未在平台要求时间内(预热期24小时,在售期12小时)修改到位,每次扣一分,一个月封顶二十四分,同时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专场下架、屏蔽档期报名入口等市场管理措施。 | ||||
6、发布不当营销类信息 | ||||
使用已结束活动信息,指供应商参加的平台活动结束后,未及时调整品牌页或商品页中的活动信息。出现该违规行为的,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两分。 | ||||
7、发布规避信息:使用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按情节轻重程度,下架违规商品或者删除供应商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同时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 | ||||
8、虚假宣传,指供应商在信息发布中含有与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商品的产地、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其它情况产生误解。 | ||||
其中品牌端口图或商品页等展示给消费者有满减信息,实际满减未设置或未生效。未在平台要求时间内修改到位(预热期6小时,在售期2小时)。 | ||||
虚假宣传的,情节轻微的,每次扣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并予以删除违规商品的处理。同时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专场下架、屏蔽档期报名入口等市场管理措施,此外,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发布禁售信息 | 指供应商发布《苏宁易购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附件中构成一般违规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 | 视情节轻重程度,每次扣除二至九十六分不等 | 苏宁易购对供应商所发布的违禁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 |
发布禁售信息的,依据《苏宁云台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 ||||
描述不符 | 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苏宁易购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供应商的商品详情页面、供应商在线客服等渠道中的商品描述不相符(包括供应商夸大宣传),或供应商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 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情形分别扣四分、十二分或二十四分 | (1)供应商对商品材质、成分、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首次违规,每次扣十二分,再次及以上违规,每次扣二十四分,同时苏宁易购有权删除该描述不符商品; | |
(2)供应商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每次扣十二分,同时苏宁易购有权下架该描述不符商品; | ||||
(3)供应商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的,每次扣四分; | ||||
(4)被抽查的商品出现描述不符情形,情节特别轻微的,只删除商品信息不扣分。 | ||||
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违背承诺 | 指供应商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服务,妨害买家权益和/或未按照承诺向苏宁或其关联公司履行义务的行为。违背承诺,供应商须继续履行法定或约定的如实描述、赔付、退换货、维修等义务。 | 每次扣八、十二分不等 | 1、违反了《苏宁易购服务协议》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障要求的,每次扣十二分; | |
2、供应商就已付款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每次扣八分; | ||||
3、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订单商品明细存在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等情形,每次扣八分,供应商需在48小时内补发; | ||||
4、供应商未按约定向买家提供退换货、维修、保修等售后服务的,每次扣八分; | ||||
5、加入苏宁易购官方活动的供应商,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履行的,供应商须按照活动要求履行,每次扣十二分; | ||||
6、在交易纠纷中,苏宁易购介入判定供应商应承担后续义务和责任,但供应商拒绝承担的,每次扣十二分; | ||||
7、商品在平台展示为上架销售状态且有足够库存,买家付款成功后供应商未经消费者同意取消订单且买家投诉的,每次扣八分。 | ||||
8、供应商公示或发布的相关规则、规范等属于格式条款,免除供应商责任、加重买家责任、排除买家主要权利或显失公平的的条款无效,如:请勿给差评,否则不予售后等。 | ||||
9、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延迟发货 | 苏宁Outlets发货时效规定:顾客下单成功后16:00前订单需在当天24:00前发出并形成路由,16:00后订单需在次日24:00前发出并形成路由。 | 每单扣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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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外,供应商在买家付款后实际未按照苏宁Outlets发货时效规定发货(商品有货),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供应商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妨害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 | ||||
针对同一供应商月度产生的延迟发货单量总数,如满足下述要求,需叠加处罚 | 扣二至八分不等 | (1)月度延迟发货单量总数小于等于10笔,不扣分; | ||
(2)月度延迟发货单量总数大于10笔且小于等于40笔,扣两分; | ||||
(3)月度延迟发货单量总数大于40笔且小于等于100笔,扣四分; | ||||
(4)月度延迟发货单量总数大于100笔且小于等于200笔,扣六分; | ||||
(5)月度延迟发货单量总数大于200笔,扣八分; | ||||
若供应商月度延迟发货率小于5%,则扣分处罚减半。 | ||||
虚假发货 | 虚假发货,是指供应商将无效快递单号传至苏宁云台系统或者买家实际收到商品与页面描述严重不符,导致买家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 视情节轻重程度,每次扣四至十二分不等 | 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1)供应商使用苏宁Outlets指定快递发货后5天内,买家查询不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或物流信息明显错误的(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每单扣四分, 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2)买家实际所收商品与供应商页面描述严重不符的,如仅收到包装盒等,每单扣十二分。 | ||||
虚假交易 | 指供应商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者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商品评论或成交金额等不当利益,妨害、干扰消费者权益和苏宁易购信用记录秩序的行为。 | 视情节轻重程度,每次扣四至四十八分不等 | 苏宁Outlets平台对涉嫌虚假交易的商品以及虚假交易中产生的评价给予删除处理。 | |
客诉处理超时 | 客诉处理超时,是指供应商未在苏宁易购平台规定时间节点内处理客诉,甚至引起顾客二次及以上投诉,或供应商处理客诉不达标,妨害顾客权益的行为。 | 每单扣两分,单日封顶24分 | 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价格无依据 | 苏宁Outlets供应商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供应商维护的商品价格明显错误,例如实际吊牌价低于划线价,应当有依据(该依据可以是进价、吊牌价、零售价、专柜价等,但应当有凭证可查)。 | 视情节轻重程度,每次扣四至四十八分不等 | 同时苏宁Outlets平台有权下架该商品 | |
以上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无货空挂 | 无货空挂,是指订单成交后,供应商以库存不足为由拒绝发货,给苏宁易购和顾客体验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 每次扣两分 | 因商品无货无法发出,消费者不同意取消订单仍要求发货的,供应商应在自苏宁判责时起24小时内为消费者发货并提供发货快递单号,若消费者无法在判则后48小时内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则苏宁有权认定该商品无货并下架该商品,且按照无货空挂进行处罚,扣两分。 | |
(1)实际库存维护问题,除去系统问题产生原因(应提供证明为平台方责任) | 同时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2)价格异常问题(因价格维护错误订单不发货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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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不符合要求 | (1)快递使用 | 每次扣两分 | 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使用非Outlets平台指定快递进行配送。 | ||||
(2)包装不符合要求 | 每次扣两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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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苏宁Outlets平台要求使用专属统一外包装。 | ||||
(3)发货时少附件 | 每次扣两分 | 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供应商成套商品发货时缺少配件或有赠品的情况下,漏发赠品的行为。 | ||||
延时送达 | 延时送达,是指买家在苏宁Outlets上购买商品且付款成功后,供应商未在服务承诺时效内送达的,预售的订单以支付尾款完成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需向买家支付违约金及罚款 | 每次扣两分 | 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在供应商未延迟发货的场景下,此条例只考核厂送供应商。 | ||||
供应商违规联系消费者 | 供应商未按照要求通过苏宁Outlets客服联系消费者,而是私下擅自联系消费者的行为。 | 每次扣一分 | 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厂送供应商服务及时效要求 | 针对苏宁Outlets厂送供应商,苏宁Outlets平台在快递末站派工相关要求: | 每次扣一分 | 对顾客或平台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 |
1)快递师傅电话不畅通:派件员联系电话空号、错号、无人接听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或苏宁Outlets客服联系不畅的行为 | ||||
(2)漏/错派工:供应商发货时错发件或漏发件,包裹到站点但漏派件或错派件导致的消费者投诉的行为。 | ||||
(3)私自改期:派件员未经顾客允许私自篡改送货时间的行为 | ||||
(4)去前未电联:快递师傅在上门前未电话联系消费者 | ||||
(5)乱收费:快递师傅对消费者乱收费 | ||||
(6)乱承诺:派件员私自承诺消费者送达时间,实际未履行的行为 | ||||
(7)快递师傅服务态度差:指快递师傅,态度差,用语不规范 | ||||
(8)未送到顾客指定地点:快递师傅未将包裹送达消费者下单指定的收货地点 | ||||
(9)货物丢失:物流公司丢失包裹。 | ||||
(10)虚假销单:消费者实际未收货但系统显示已经送达或已拒收的场景 | ||||
(11)货物破损:包裹破损 |
附则
【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21年3月31日发布并公示7日。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21年4月7日00:00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