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商家承诺当消费者购买其店铺内带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标识的商品后,自消费者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自签收次日零时起满168小时为七天),若商品符合完好标准,可向商家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
商品完好指商品能够保持原有的品质和功能。同时消费者需保证退回的商品及其附属配(附)件(包含商标吊牌、使用说明书等)的齐全,并能保持其原有的品质及功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适当的试用和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具体商品退货完好标准请参见下边表1)。
本规则适用于苏宁易购主站商品。特卖的商品参照《苏宁Outlets七日无理由退货管理规范》,苏宁拼购的商品参照《苏宁拼购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苏宁国际的商品参照《苏宁国际自营商品30天无忧退规则》,不适用于本规则。
消费者进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时,若商品商家包邮,消费者仅承担退回运费;若商品未有包邮或商品系商家附条件包邮的,消费者部分退货致使无法满足包邮条件的,由消费者承担所有邮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七天无理由退货场景 | 商品类型 | 举例 |
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 定制类、定做类商品 | 个性定制、设计服务等 |
鲜活易腐类商品 | 鲜花绿植、水产肉类、新鲜蔬果、活体类等 | |
在线下载或者客户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 充值点卡、加油卡、虚拟类等 | |
交付的报纸、期刊 | 期刊杂志等 | |
服务类 | 教育培训、装修设计/施工/监理等 | |
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 拆封后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 食品、酒水、内裤、短袜/打底袜/丝袜/美腿袜、塑身裤、塑身连体衣、乳贴、插片/胸垫等贴身用品等 |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或非生活消费所需的商品 | 智能设备(如VR头盔等)、商用厨具、工业品、办公耗材、黄金、铂金、K金、投资金银、钻石、电动车整车等 | |
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在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 临近保质期/有瑕疵的商品、二手商品等 | |
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 除上述类型外的其他商品 | 服饰、鞋帽、箱包、玩具等 |
注:①具体商品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以商品详情页展示为准。
②虚拟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门票/度假旅游/保险、彩票、电影/演出/体育赛事、网络游戏虚拟商品交易区类、充值/手机号/增值业务、电脑/服务器/游戏软件类(包括但不限于序列号、激活码、CDKEY等)。
商品详情页“七天无理由退货”分类 | 说明 | 商品举例说明 |
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 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 生鲜商品等 |
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 商品支持签收后的七天内在商品完好的情况下由于消费者主观原因申请退货。 | 如服饰、鞋靴等,无穿着痕迹,无洗涤、无损、吊牌未摘等。 |
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拆封后不支持) | 商品支持签收后七天内由于消费者主观原因申请退货,但商品外包装已拆封、缺少附件、外观损坏等任一商品不完好情形,均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 如美妆、个护清洁、母婴、食品类等商品,商品塑封膜完好(若有)、密封包装完好(若有)、商品瓶盖未打开等。 |
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安装后不支持) | 商品支持签收后七天内由于消费者主观原因申请退货,但商品已安装、缺少附件、外观损坏等任一商品不完好情形,均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 如健身车、踏步机、挂装空调、油烟机、热水器等需要安装的商品等。 |
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激活后不支持) | 商品支持签收后七天内由于消费者主观原因申请退货,但商品已激活、缺少附件、外观损坏等任一商品不完好情形,均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 如笔记本、台式机、手机、PS4有激活限制的商品等。 |
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使用后不支持) | 商品支持签收后七天内由于消费者主观原因申请退货,但商品已使用、缺少附件、外观损坏等任一商品不完好情形,均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 如汽车洗车机、电子熏香、汽车香水等。 |
苏宁易购鼓励商家提供优于苏宁易购平台公示的无理由退换货期限(如15天/30天)或商品完好标准。但是若商家提供的无理由退货期限或商品完好标准劣于苏宁易购平台公示要求,降低消费者依法或依照苏宁易购平台公示要求所能获得权益的,将视为无效。
本规范自2019年7月30日起公示7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期间如无意见及修改,将于2019年8月6日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公示。
表1 商品退货完好标准
商品分类 | 通用型完好标准 | 特殊完好标准 |
音乐、教育音响、影视 | 1、消费者应当确保退回商品和相关配(附)件(如吊牌、说明书、三包卡、入网卡等)齐全,并保持原有品质、功能,无受损、受污、刮开防伪、产生激活(授权)等情形,无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和不合理的个人数据使用痕迹。 | 音响制品、书籍杂志类(若有)一次性密封外包装未拆封。 |
电脑整机、办公用品 | 2、部分商品外包装具有一定特殊功能或一定价值,商家需事先向消费者显著明示退回时外包装的特殊要求,若商家未事先向消费者明示,将按普通外包装的完整标准处理。 | 1、windows系统或office主机未激活。 |
3、赠品遗失或破损、发票遗失不影响商品退货。赠品破损或遗失作折价处理,发票遗失由消费者承担相应税款。 | 2、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未通电。 | |
4、化妆品、个人护理用品、图书、婴儿尿片、音像制品等外包装被一次性密封的,不得拆封。 | 3、墨盒等耗材类(若有)一次性密封外包装未拆封。 | |
手机 | “密封”是指:商品外包装被生产厂商加以封条(签)或整体塑(密)封的包装措施。 | 未激活、进网许可证未损坏。 |
图书 |
| (若有)一次性密封外包装未拆封。如果商品无一次性密封外包装的,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
厨房电器 |
| 洗碗机、燃气灶、热水器、油烟机等商品未安装,具体以商品详情页展示为准。 |
大家电 |
| 挂装空调、洗衣机等商品未安装(空调内机与连接管接口处未打开),具体以商品详情页展示为准。 |
家居、家具、家装 |
| 物品未使用、未安装、无人为损坏、标牌附件齐全。 |
个护健康 |
| 洁面仪、剃须刀、美容器、理发器、剃/脱毛器等因与肌肤接触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未拆封。 |
生活电器 |
| 净(滤)水设备未过水。 |
家居家纺、运动户外 |
| 健身训练、骑行运动类商品未安装。 |
礼品箱包 |
| 1、商品无显著使用痕迹,无磨损/划痕; |
| 2、含有棉芯的打火机类商品未注油使用; | |
| 3、打火轮、火石无明显磨损。 | |
汽车用品 |
| 维修保养类、清洁美容类、轮胎、轮毂等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
服饰、鞋靴 |
| 商品无显著穿戴、洗涤、沾染化妆品(如沾染口红)等痕迹,商标吊牌齐全。 |
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 |
| 内裤、短袜/打底袜/丝袜/美腿袜、塑身裤、塑身连体衣、乳贴、插片/胸垫等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
母婴类 |
| 纸尿裤、湿巾、吸奶器、牙胶安抚、奶嘴奶瓶、防溢乳垫类商品外包装未拆封。 |
珠宝首饰 |
| 1、相关鉴定证书完整且无显著污染痕; |
| 2、价格标签牌完整; | |
| 3、黄金、铂金、K金、投资金银、钻石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 |
彩妆/香水/美妆工具 |
| 美妆类、个护清洁类不得拆封商品外包装。 |
美容护肤/美体/精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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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护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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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设备 |
| 1、进网许可证未损坏(毁)。 |
| 2、智能眼镜/VR头盔类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 |
| 3、部分商品一次性密封外包装未拆封。 | |
酒水 |
| 啤酒一次性密封外包装未拆封,其余酒水类商品不支持。 |
医药 |
| 1、血糖试纸、阿胶类商品、鹿茸、花胶/鱼胶、制氧机、雾化器等一次性密封外包装未拆封。 |
2、冬虫夏草、燕窝、隐形眼镜、护理液、计生用品、海参/参等不支持。 | ||
休食/粮油/冲饮 |
| 1、商品一次性密封外包装未拆封。 |
2、进口巧克力等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