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效期管理规范

商品效期管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为了苏宁易购平台商品品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商家管理规范总则》、《苏宁云台交易争议处理规范》、《苏宁易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苏宁易购平台所售有保质期要求的商品。(不包含新鲜水果、蔬菜等)海外购商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临期商品标准界定(以下临期和禁止销售期限以商家发货日期为准

3.1食品类:

标注保质期1年或更长的(含一年,下同),临界期为到期前50天;

标注保质期6个月-不足1年的,临界期为到期前30天;

标注保质期90天到不足半年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8天;

标注保质期60天到不足9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0天;

标注保质期30天到不足6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6天;

标注保质期16天到不足3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3天;

标注保质期少于15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2天。

本标准涉及类目包括但不限于:国产食品、进口食品、国产冲饮乳品、营养保健、国产酒水、进口酒水、预包装的生鲜食品、宠物食品等。(不包括母婴类食品)

3.2化妆品/个人护理:

保质期分类

商品标题添加【临期】

保质期大于等于2年(非进口商品)

剩余保质期少于125天

保质期小于2年(非进口商品)

剩余保质期少于总保质期的1/6天

进口商品

剩余保质期少于总保质期的1/10+15天

 

本标准涉及类目包括但不限于:彩妆/香水、美容护肤/美体/精油、美发护发、洗护清洁剂/卫生巾/纸/香薰。

3.3母婴类:

所属分类

商品标题添加【临期】

奶粉

剩余保质期少于100天

母婴类营养品

剩余保质期少于总保质期的1/5

婴儿辅食

剩余保质期少于总保质期的1/5

纸类用品

剩余保质期少于总保质期的1/10+15

洗护(非进口商品)

剩余保质期少于总保质期的1/6

洗护(进口商品)

剩余保质期少于总保质期的1/10+15

孕婴童用具

剩余保质期少于总保质期的1/10+15

其中奶粉,母婴类营养品,婴儿辅食等临期食品禁止销售。

3.4药品及医疗器械:

所属分类

商品标题添加【临期】

禁止销售

医疗器械

剩余保质期少于3个月

剩余保质期少于2个月

OTC药品

剩余保质期少于6个月

剩余保质期少于3个月

隐形眼镜

剩余保质期少于1/3保质期

剩余有效期少于6个月

计生成人

剩余保质期少于1/3保质期

避孕套剩余有效期少于6个月,其他成人用品剩余保质期少于2个月

第四章 商品发布要求

临期食品(包括母婴类食品)禁止发布和销售。其他临期商品分品类按“临期商品标准界定”要求,发布时需在商品名称前显著标注,并在促销卖点处标明该批次商品到期日期。

第五章 违规处理规则

5.1临期商品违规处理规则 

商家未按照规定发布及销售临期商品的,苏宁易购将按《商家管理规范总则》中一般违规行为的“滥发信息”对商家进行处理。同时苏宁易购支持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产生的运费须由商家或自营责任方承担。如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展示的,客服可驳回客户投诉或酌情处理。若商户存在异议的,举证责任在于商户。

5.2过期商品处理规则:

商家销售过期商品的,苏宁易购将按《苏宁云台规则中心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进行处罚。顾客购买的预包装商品在物流签收日期超过了商品保质期则可以联系客服进行退款赔付,赔付标准为:全额退款并另外赔付商品等价值券或云钻,国家法律有要求的,遵从国家法律执行。费用由商家或自营物流责任方承担。若商户存在异议的,举证责任在于商户。

第六章 附则

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商品效期不销售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规则未包含的,参见《苏宁易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及《苏宁云台争议处理规则》。本规范于2019年5月6日对外公示,于2019年5月15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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