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商家履行法定无理由退货义务,营造良好的苏宁拼购购物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以及《苏宁拼购服务协议》、《商家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则。
1、商家可以在商品页面向买家明示相应商品的退货规则,但不得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三包规定等强制性规定。商家未在页面公示退货规则或公示的退货规则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苏宁拼购公示的《退货政策》提供退货服务。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苏宁拼购向买家公示的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类如下:
分类 | 类型 | 举例 |
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 鲜活易腐商品; | 蔬果、水产肉类、鲜花绿植; |
定作、个人定制类商品或服务; | 个性定制、设计服务; | |
在线下载或者您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 网游、话费、数字阅读、网络服务、电子凭证; | |
交付的报纸、期刊类商品; | 订阅的报纸、期刊; | |
虚拟类商品; | 酒店/门票/度假旅游/保险、彩票、电影/演出/体育赛事、网络游戏虚拟商品交易区类、充值/手机号/增值业务、电脑/服务器/游戏软件类(包括但不限于序列号、激活码、CDKEY等) 、代金券、本地服务; | |
经消费者确认,可以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 拆封后可能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或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 食品、保健品、贴身用品、成人用品等; |
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或短期内价值频繁波动的商品; | 智能商品、商用厨电、黄金等; | |
必须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 除以上商品外的所有品类商品,均需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 服装服饰(除贴身用品)、数码产品及配件、家纺居家日用、母婴用品(除食品、贴身用品)、宠物用品(除食品、药品)、图书、珠宝钻石类、家具、家电等。 |
1、买家提出“无理由退货”申请的,由商家响应并妥善解决,对于符合无理由退货政策的,商家应按政策要求为顾客办理退货。
2、选择无理由退货的买家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向商家发出退货通知,买家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七天时间指自物流显示签收商品的次日零时开始起算,满168小时为7天。
3、退货方式和运费承担方式由商家与买家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按如下标准执行:
(1)商家包邮的,商品发出的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商品退回费用由买家承担;
(2)商家另行收取邮寄费用的,商品发出和退回费用均由买家承担。
4、赠品遗失或破损、发票遗失不影响商品的退货;赠品破损或遗失作折价处理,发票遗失由买家承担相应税款。
1、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7日内(以物流签收时间为准)已要求商家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而被商家拒绝,或无法联系到该商家,或商家中断其经营或服务,则买家可以申请苏宁拼购平台介入处理有关争议。
2、苏宁拼购介入处理时,有权根据证据和相关规范判定买家的“无理由退货”申请是否成立;申请成立的,苏宁拼购平台有权自商家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退款给买家。
【发布方】江苏快乐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生效时间】2019年1月2日
【说明】本规范自发布时起公示7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期间如无意见及修改,将于规定时间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