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拼购商家管理规范总则


第一条【活动保证金】

苏宁拼购在商户首次报名平台营销活动时,将确认《苏宁拼购平台营销活动保证金协议》(以下简称“保证金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的金额足额缴纳。该保证金用以保证商品质量及保障消费者服务,若遇到消费纠纷及违规处罚时,将根据《苏宁拼购平台服务协议》及相关平台规则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凡出现商户活动保证金低于保证金协议要求的金额时,商户需及时补缴活动保证金,若未及时补缴的,则失去正常参与平台活动报名的资格。

在任何情况下,苏宁拼购均无需就商家活动保证金向商家支付任何形式的利息、孳息或其他款项。

第二条【活动保证金的缴纳】

苏宁拼购在商家签署《苏宁拼购平台营销活动保证金协议》,并经审查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后,苏宁拼购将通知商家支付活动保证金。

活动保证金因被使用或额度被调高等原因导致不足的,商家应按照苏宁拼购要求及时补足;未及时补足的,则失去正常参与平台活动报名的资格。

第三条【活动保证金管理】

(一)活动保证金的使用和处置

1、苏宁拼购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活动保证金:

(1)在苏宁拼购平台进行的交易中,如商家涉嫌违反交易合同、法律、法规、政策、平台规则或违反其对买家或服务商的承诺时,商家同意苏宁拼购有权根据相关主体的申请,依照自己的判断直接使用活动保证金对买家进行赔付或退款。

(2)如商家违反保证金《苏宁拼购平台服务协议》和/或平台规则,给苏宁拼购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应向苏宁拼购支付违约金的,或商家对苏宁拼购存在逾期未付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对苏宁拼购有逾期未付费用,无论是否基于《苏宁拼购平台服务协议》),则苏宁拼购有权直接从活动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苏宁拼购损失的金额或违约金或逾期未付款项,活动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苏宁拼购可继续向商家追偿;在损失金额不明确之前,苏宁拼购有权无限期持有该活动保证金,直至损失金额明确后予以结算。

(3)如商家违反其与苏宁拼购任何关联公司(以下统称“关联公司”)之间的协议约定,且给前述主体造成经济损失的,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苏宁拼购可以基于苏宁拼购关联公司的要求将相应的活动保证金金额全部或部分交付至关联公司的账户。苏宁拼购和关联公司无需为此提前通知商家或承担任何责任

2、如保证金不足赔付时,商家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如因商家的原因导致苏宁拼购向买家或第三方支付了超出保证金数额的款项,或使苏宁拼购遭受的损失高于可支配的保证金余额,则苏宁拼购有权采取下述全部或任一措施:

(1)要求商家偿付苏宁拼购的损失,且在指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

(2)要求易付宝公司将商家易付宝账户下的款项直接支付给苏宁拼购,以补偿苏宁拼购所遭受的损失;

如苏宁拼购的损失通过上述二种方式仍无法弥补,则苏宁拼购有权单方面解除《苏宁拼购平台服务协议》。同时,苏宁拼购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商家追偿的权利。

3、苏宁拼购有权根据商家之业务变化及实际违约赔付情况通知商家调整活动保证金金额。

4、商家保证金与活动保证金的区别

苏宁拼购进行保证金的使用与处置时,优先对活动保证金进行扣罚,当活动保证金余额不足时,对商家保证金进行扣罚。

(二)协议的活动保证金的退还:


1、提现:商家于每个自然年12月15-31日期间可申请提取活动保证金,在提现流程结束前无法进行报名苏宁拼购营销活动。苏宁拼购初步查验完毕后(具体以苏宁拼购通知为准)进入3个月观察期(对于经营电器类商品的商家,观察期限为6个月),若在观察期内未发现新的涉及商家的未决纠纷或查处事项的,自观察期限届满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由苏宁拼购根据商家申请无息退还保证金;但《苏宁拼购平台服务协议》和/或本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

2、撤场:商家与苏宁拼购终止协议后,经苏宁拼购初步查验,未发现商家在合作期限内有未处理完毕的经营纠纷、政府查处等事项,且商家不存在与苏宁拼购(或苏宁拼购关联公司)的合作纠纷的,则自苏宁拼购初步查验完毕后(具体以苏宁拼购通知为准)进入3个月观察期(对于经营电器类商品的商家,观察期限为6个月),若在观察期内未发现新的涉及商家的未决纠纷或查处事项的,自观察期限届满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由苏宁拼购根据商家申请无息退还保证金;但《苏宁拼购平台服务协议》和/或本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保证金的补缴】
   保证金不足的情形处理:
(一)在商家的保证金不足时,苏宁有权从商家店铺绑定的易付宝账户余额中扣除以补足保证金。保证金余额不足抵扣的或者易付宝账户余额不足以补足店铺保证金的,苏宁有权要求商家在规定期限内补足;
(二)在商家的保证金不足时,苏宁有权采取如下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商家易付宝账户、易付宝账户余额、应结货款,追究商家的违约责任、中止或终止商家服务、清退商家等;
(三)在商家的保证金不足时,苏宁没有义务使用自有资金向消费者或其他权利人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若苏宁出于考虑消费者体验等原因代商家支付相关款项后,有权向商家追偿。
(四)商家应在保证金不足之日起五日内缴纳或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之日起五日内未完成缴纳或补足,店铺予以屏蔽,直至足额缴纳为止;如自保证金金额不足日期起十天内未完成补缴,店铺绑定易付宝予以冻结,直至足额缴纳后解冻。

第五条【其他事宜】

有关保证金管理的其他事宜,商家可以自行查阅《苏宁拼购平台服务协议》。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则于2023920修改并公示7日于2023927日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

2、商家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3、苏宁拼购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4、本规则中的“天”,以24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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