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特定品类商品及信息发布规范

本规则于2021年6月3日失效,失效前产生订单仍按此规则履行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了更好的规范苏宁易购线上商家经营秩序,改善服务质量和提高服务时效,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苏宁线上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范,依据《苏宁云台商家商品发布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苏宁易购线上所有商家。

第三条【定义】特定品类商品及信息发布规范是针对一些对尺寸有要求的特殊商品的发布规范。

第四条【效力级别】苏宁易购线上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的,按照本规则及《苏宁易购商家商品发布规范》执行。

 

第二章 规范要求

第五条【刀具类】

1、商品图片须使用尺子对照物明示长度,同时标明刃长。商品描述须明确比例、刃长,刃长不得超过100mm(包括但不限于管制刀具、外国刀具、礼品刀具);

2、宝剑、武术刀类或用于摆设装饰的工艺刀类(包括但不限于剑、长矛、长枪、枪头、大刀等冷兵器)的商品,必须在标题里明示未开刃;

3、具刀刃的金属刀类的玩具、模型等商品,必须在商品信息中明示刃长,且商品主图片中须使用可清晰辨别的尺子作为参照物。

 

第六条【兵人类】

兵人等武器模型(枪模、爆炸物等)及其相关配件(弹包,弹夹等)的商品主图片中须使用可清晰辨别的参照物(如尺子,硬币,电池等)明示长度、大小。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19924日发布并公示7日。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191010000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

第八条【新旧衔接】

1、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2、苏宁易购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苏宁易购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苏宁易购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九条:本规则中的,以24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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